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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860 | 发布时间: 2021/4/21 15:06:57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中心(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规定,按照《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姚应急〔2021〕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官屯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官屯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深入持久向前推进,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石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4 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紧紧围绕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督促镇级各职能站所查找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和隐患清单。督促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提高现场执法检查频次,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执法台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大力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大对各类企业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现场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以高危行业为重点,以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2.依法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二次重点监督检查,并按照各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进行季度分解;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监督抽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确保被检查单位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较好的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依据,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三、监督检查的形式、方法、范围和频次以及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形式

根据确定检查对象的方法和检查目的的不同,将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为重点监督检查、一般监督检查两类:

1.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责的符合性,突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80%以上。我镇确定的3家重点企业监督检查由安监办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2.一般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特定事项,如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利设施安全检查,楚大高速公路建设安全检查,农村消防安全、春节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依据安监办、国土所、水务服务中心等镇级站所的职能职责确定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事项清单,一般采取“双随机”的抽查方式进行。

(二)监督检查方法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范围及频次

重点监督检查的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安全隐患突出及存在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的露天矿山;(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3)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4)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作业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5)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后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企业;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镇执法力量实际,2021年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4家。其中在产的非煤矿山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重点建设项目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按计划至少进行四次监督检查。对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单位,或者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管理的有关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二次监督检查或执法检查。

一般监督检查的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021年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2家、重点建设项目1家、工商贸企业执法1家。

3.行业检查:地质灾害,水利设施、食品安全、校园安全。

(名单见附件2。)

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

为防止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同时加大对企业指导和帮扶,消除事故隐患。

(四)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主要对企业的台账资料、现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4 号)规定,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兼职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时间

按照执法监督检查一个行业,整顿治理一个行业,规范达标一个行业,计划3月至5月开展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6月至8月开展非煤矿山监督检查,6月至10月开展地质灾害、防洪蓄水监督检查,9月至11月开展工贸行业监督检查,12月至2月开展烟花爆竹监督检查。

四、执法检查的责任分工

(一)我镇四个监管执法单位的重点执法检查对象以及综合监管对象

1.安监办:负责建筑施工、消防、农村能源等行业的综合监管;负责对8个村(居)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负责2户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负责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负责全镇烟花爆竹零售业务审批办证和2户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的执法检查。

2.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

3.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巡查工作,负责全镇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对无证探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

4.市管所:负责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负责特种设备等行业的综合监管。

5.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和在建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

6.其他: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由负责实施该项目的站所做好日常安监管工作,护林防火工作、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单位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镇安委会将根据我镇按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是时候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频次

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每月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烟花爆竹零售、食品药品安全、工矿商贸企业全年最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防洪度汛、校园安全、地质灾害最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根据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在重点时段,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执法责任。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24号令)等规定,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对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行政执法文书;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中,应当正确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

(三)密切配合,确保执法检查实效。镇级各中心(所、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在对同一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应实行统一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积极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全力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年度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按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计划完成情况。


附件:1.官屯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

   2.官屯镇2021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