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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804 | 发布时间: 2020/11/24 12:42:14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官屯镇人民政府《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官政发〔2020〕 48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村(居)委会、组干部对辖区内道路、机动车及驾驶人进行 “一盯一、一帮一”的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现将2020年11月份至2021年12月的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包保原则

请镇、村(居)委会、组干部认真执行包保责任制,按照交通安全与挂村工作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包保的路段、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职责

(一)镇级路长(镇级包保领导)为所包村(居)委会辖区范围的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包村(居)委会交通安全综合协调和督促镇、村(居)委会、组干部落实相关工作。

(二)村(居)委会路长(村书记、主任)为本村(居)委会辖区范围的交通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村(居)委会辖区范围的道路、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负直接监管责任。负责健全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开展辖区内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广播站点,并定期与辖区内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与辖区内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书和安全出行承诺书;及时纠正劝导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收集、整治和上报辖区交通安全隐患。

(三)组级路长(镇村组干部)为本组辖区范围的交通安全相关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组辖区范围的道路、车辆及驾驶人负有具体监管责任。负责掌握辖区内车辆和驾驶人底数及具体信息,及时上报更新辖区车辆驾驶人数据,开展辖区内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工作;定期与辖区内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和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与辖区内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保证书和安全出行承诺书;及时收集、整治和上报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纠正劝导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村民自治,实现村民小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镇级路长负总责,村(居)委会路长具体负责,组级路长直接抓,及时收集和更新基础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到位,强化源头监管,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相关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的微型面包车、客货运车、正三轮摩托车、微耕机、农用车及其他农田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劝导帮教,想尽一切办法,切实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在此通知附件包保责任登记表中未涉及的车辆和驾驶人以及新增的车辆和驾驶人,按照所包保的路段、村、组情况执行包保责任。      

(三)在包保责任登记表中相关人员涉及到工作岗位变化的,所接替岗位的人员自然更替,一年之内不再另行发文。

四、责任追究

镇纪委负责定期对辖区机动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因工作开展不力致所包保的路段、车辆及驾驶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官屯镇2021年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具体情况登记表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