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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574 | 发布时间: 2020/8/23 19:24:22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中心(站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进农村历史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顺利实现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交接,根据《姚安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官屯镇农村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官屯镇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推进农村历史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消除违法状态,根据《姚安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违法用地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为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守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有效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稳定,促进官屯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官屯镇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现成立官屯镇人民政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清查整改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果学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季晓燕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文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龚化金    镇人大主席

      阳昶旭    镇党委副书记

      邱晓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秦 艳    镇党委组织委员

      徐剑文    镇纪委书记

      曾晓燕    镇党委宣传委员

      包洛君    镇党政办主任、扶贫办副主任

      白 凌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白从亮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勇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龚晓梅    官屯国土所负责人

      李建博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华    山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董星龙    官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宏贵    巴拉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从武    连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自贵金    马游村委会主任

      张 延    葡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应福    三角村委会主任

      金文科    黄泥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官屯国土所,由季晓燕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国土所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研究确定整改工作的重大政策、重要计划和方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官屯国土所,由季晓燕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国土所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

三、工作任务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为契机,结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关于有效解决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占用问题的规定要求,清理2017年以来违法用地,既严肃查处又依法保障,整改违法用地,消除违法状态,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秩序。

四、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从严保护、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权责一致的原则,对2017年至2019年农村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整治以下三类问题:

(一)农村村居民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住宅行为;

(二)农村两委活动场所建设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

(三)其它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五、工作措施清理整治范围

(一)全面排查。由各村认真清理排查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农村两委活动场所建设和其它建设项目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问题。国土所通过对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三年度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图斑进行筛查,结合日常执法监察发现应当整改规范的农村违法用地,排查并建立属于清理范围的各类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整治整改。根据排查结果,对违法违规问题,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处置,落实整改。

1.农村村居民建住宅违法用地的处理

(1)符合“一户一宅”等用地条件,且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农村宅基地,补办完善用地手续。

(2)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上应予拆除,确不能拆除的,可以采取拆旧建新,达到“一户一宅”规定要求,落实拆旧后完善新建宅基地用地手续。

(3)符合“一户一宅”等用地条件,或虽不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后可以补办完善用地手续,但占用耕地面积严重超过规定标准的,对超过标准部分应当进行拆除复垦等处理,补办完善标准范围内用地手续。

2.农村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处理

由用地单位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后完善用地手续。

3.商服仓储违法用地处理

对商服、仓储违法用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上报,查处后符合办理用地手续条件的,在查处整改到位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协调配合,完善规范管理

1.排查发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商服仓储和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确实不能恢复整改的,由镇人民政府上报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核实,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论证审核后,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按要求整改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和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清理后符合补办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通过基本农田补划,农用地转用审批后,按照新修改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办理用地手续。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近年来,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反映出我镇农村建房、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等工程建设项目违法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突出的实际问题,各村、国土资源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做到政治上坚定、态度上坚决、行动上迅速、措施上有力,不折不扣把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细化措施,加快整改。各村、各有关中心(站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整改。排查工作务求全面、彻底,对清理排查出来的违法用地问题,既要依法依规,也要依照现实,既要分析客观现实因素,也要全面查找监管不到位等主观原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落实整改。要把消除违法状态,理顺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作为衡量查处整改到位的工作标准,坚决完成农村违法用地整改任务,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应保尽保,住有所居,手续合法,销号清零,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的顺利移交,农村土地管理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各村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力求按时完成清理排查和整改,要求各村在8月13日前完成清理排查并上报相关表册(详见附件《官屯镇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统计表》),8月18日前上报整改措施。对符合基本农田补划条件的,汇总后上报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三)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以农村违法用地查处整改为契机,坚持年内消除违法用地问题存量、有效控制增量,实现明年违法用地形势明显好转。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着力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新格局。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法用地综合防控体系,严格执法,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利用管理科学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