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中心(站所):
根据《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要求,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官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联系人:白凌、李建博。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
官屯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落实,根据《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及省、州、县农村人居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评价内容
坚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底线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方面,结合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内容,先由各行政村在自检自查评价的基础上,每月上报评价排名前5位的自然村、排名后3位的自然村(每月上报名单原则上不得重复,力争全年对所有自然村全覆盖),由镇农村人居办进行复评,每月对全镇内自然村开展评价,将评价排名前10位的自然村纳入全镇“红榜”、排名后5位的自然村纳入全镇“黑榜”进行通报公示。
(一)农村厕所“革命”
1.农村公厕。按进度完成无害化公共厕所的建设任务;位置布局,产品或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公厕(含往年建设部分)管护制度和保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公共厕所交付使用后管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建而不用,厕所粪污未收集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
2.农村户厕。按进度完成无害化农村户厕建设任务;涉及改造的户厕位置布局,产品或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农村新建房屋的卫生间和化粪池建设是否达到无害化要求,旧房卫生间是否进行及时拆除或环境卫生治理;辖区内农户旱厕是否及时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粪污处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区域内村庄房前屋后的陈旧垃圾、村组道路的白色垃圾、河溪沟渠的漂浮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废弃物等是否清理到位。
2.区域内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设施内垃圾是否及时转运处理或就地处理,是否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公共场所的常态化保洁、管理是否到位。
4.农户(商户或单位)“门前三包”是否落实。
5.“卫生村”“卫生户”等评选活动是否深入开展,村民保洁经费是否缴纳,村民自治作用是否得到发挥。
6.垃圾清理是否及时,垃圾亭、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是否存在人为损坏现象,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垃圾。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收集,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管护到位;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造成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内是否有漂浮物;村庄范围内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四)村容村貌提升
1.公共环境。村内户外道路是否干净,路面是否有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是否整洁,村内水塘、沟渠是否干净,村内河道是否通畅,是否有卫生死角和残垣断壁,村庄是否绿化、美化、亮化;公共空间是否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
2.家庭环境。农户是否严格执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柴草杂物码放、农机具摆放是否整齐,畜禽是否圈养、粪污是否入坑并及时处理。是否有残垣断壁和废旧危房。
(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
是否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村庄设有保洁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是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六)建立各村清洁卫生户评比制度
各村(组)根据实际,结合“积分制”“红黄牌”“爱心超市”“美丽庭院评选”等措施,将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纳入评价。
各村(居)委会每月评比出5-10户“清洁卫生光荣户”,由光伏发电等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集体收入部分进行实物或者资金奖励,当月在村居委会张榜表扬;对家庭环境卫生较差的5-10户“环境卫生黄牌户”, 当月在村居委会张榜督促整改。
三、评价方式
(一)镇农村人居办根据评价内容,采取行政村先行评价上报,镇级统一复评、行政村间交叉评价等方式,每月定期组织对辖区内自然村开展评价,并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村组整改。评价以现场查看为主,不查阅资料、不开会、不听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摄像或拍照等方式留存资料,并填写评价考核情况表格,及时做好记录。
(二)按照“分类评价、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办法,每次评价完成后,各村书记主任要对评价结果签字确认。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后,对评价排名前 10位的自然村列入“红榜”、将排名后5位的自然村列入“黑榜”进行公示。
四、评价制度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人居办、各村(居)委会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作为推进基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认真抓好落实。
(二)推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激励机制,制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每月组织评价,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调度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认真做好 “清洁卫生光荣户”和 “环境卫生黄牌户”评比,按时进行奖励和张榜公示。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2020年7月起,镇人民政府每月将对8个村(居)委会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明查和暗访;每季对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对工作情况累积汇总、点评调度。
(四)督促抓好整改。镇农村人居办要加强跟踪督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通报等制度等结合起来,对评价为“红榜”的自然村,给予表扬;对评价为“黑榜”的自然村进行通报,并由镇农村人居办和镇纪委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