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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814 | 发布时间: 2020/6/24 15:03:38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中心(站所):

为切实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安办字〔2020〕6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安办字〔2020〕5号)精神,现将《官屯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官屯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安办字〔2020〕6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安办字〔2020〕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方法和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2020年底前,进一步核实我镇工贸行业企业底数和行业分类,掌握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状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2年底前,建立规范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2022年底工贸行业事故总量较上年度下降50%,为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1.进一步核实工贸行业企业底数。收集整理工贸行业企业工商注册数据,采取“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方式,严格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进一步核实辖区内工贸行业分类和企业底数。(安监办、市管所)

2.健全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督促实体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录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运用平台,按照“云南省双重预防机制系统”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2020年底前健全完善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动态基础台账。2021年重点监管工贸企业实施“互联网+安全监管”。(安监办、市管所)

(二)推动工贸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工贸企业健全完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细化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覆盖所有岗位的责任事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建立实施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安监办)

2.强化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定责任,建立并公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定期通过安委会或职代会等方式通报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遵纪守法,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完善和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确保在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停产复工、大型检维修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统筹决策,确保生产安全。(安监办)

3.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并公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尤其是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关键岗位要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早日熟练掌握所在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养成规范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安监办)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工贸行业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相应奖惩制度等方式,树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权威,客观评价安全管理绩效,增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要积极通过对标先进,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正常在产重点工贸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规范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安监办)

5.确保安全投入到位。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依法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严禁违规挤占挪用。工贸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能、工艺和技术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足额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

监办)

6.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贸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含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临时工等非固定用工)专项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一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云南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支持、补贴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安监办)

7.着力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各类工贸企业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企业内部监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信用记录,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合奖惩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从

严监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安监办)

(三)全面消除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完成县级主管部门、县安委办、州安委办督查检查组查出隐患的整改和闭环工作。属重大隐患的,上报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安监办,市管所,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各类工贸企业要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运行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制化,并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以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安监办、市管所)

(五)深入实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和四级预警工作。要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云南省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手册》,进一步细化、规范安全风险源点的辨识评估、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查督办;按照《云南省双重预防机制系统操作手册》,强化对系统应用的培训,逐步将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由线下过渡到线上;积极督促各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时将相关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信息录入云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运用平台,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逐步实现网上巡查和预警。(安监办、市管所)

2.以安全生产巡查和预警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扎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各级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加快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夯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坚强基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依托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进行,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脉相承,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切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机融合。(安监办)

3.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巡查和预警工作基础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依法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源点管理台账,实现“一企一清单”;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源点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分布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控制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重点管控1、2级安全风险源点以及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畅通撤离通道,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警示公告制度,及时公告重点区域和各岗位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等基本信息,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于每年11月24日前,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源点清单和年度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分析报告。

(2)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配合上级职能部门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于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细化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事项、内容、时间和频次要求,形成“一企一清单”“一车间一表格”“一岗位一对照卡”,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大力开展教育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改、怎么报”;推动企业管理层和车间、班组、岗位全员主动参与、主动排查整改隐患,逐步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隐患排查治理氛围;要突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对存在1、2级安全风险的场所、部位、环节、岗位,要进行重点排查,提高隐患排查频次;要严格执行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六)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贯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规定的专项类和行业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工贸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风险基准要求的。

3.《云南省继续深化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中涉及的安全管理、行业和专项、复产复工、检维修、相关方管理等5个方面、56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安全监管执法2018年-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涉及的14类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合法或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执行不严格、未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11类基础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

6.其他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在持续严厉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促企业消除导致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主要事故隐患,减少和遏制相关事故。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0年6月上旬)。及时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并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治理(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要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18年以来开展的工贸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分析研判工贸行业领域事故发生和问题隐患长期存在的主客观原因,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对官屯镇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治理,重点抓好企业底数摸底核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基础信息台账、企业安全风险源点管理台账、企业安全风险源点空间分布图、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以及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

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推进实施,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针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健全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和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专题工作会、召开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前期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总结分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应用一批推进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健全完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等方式,推动问题逐条解决、措施逐项制度性固化,健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果学超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邱晓秦为副组长,市管所、安监办等镇级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官屯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镇级各站所要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扎实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切实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要坚决整治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顽疾痼症”;将严格监管执法贯穿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全过程,坚决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强化督促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体系,精准解决和治理安全生产各项问题和隐患。

(三)切实强化工作情况报送。要统筹姚安县工贸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以及三级动态巡查和四级动态预警工作,及时归集、总结和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镇级各站所、各类工贸企业要及时通过云南省双重预防机制系统报送巡查和预警工作开展情况。镇级各站所于2020年12月7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工贸行业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报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2月7日前报送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四)切实强化严肃问责问效。镇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组成员对镇级各站所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扎实、深入开展;并将相关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和目标责任考核,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推进措施不得力、督查检查搞形式走过场、执法查处宽松软、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