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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9990 | 发布时间: 2019/3/1 9:37:53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为强化官屯镇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提高动物防疫质量和疫病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针对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全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下达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官屯镇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及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果学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陈文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白从亮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姜映祥     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
      施  燕      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
      陈永红     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
全镇8个村(居)委会主任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全镇8个各村(居)委会境内适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畜牧兽医站,由白从亮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全面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加强全面排查,切实做到早防早控
在前期开展的防控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加强组织全面排查,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生猪流通贩运环节等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非洲猪瘟排查和巡查,对镇内的餐饮企业、学校及开办集体食堂的部门餐厨剩余物销毁处理,杜绝养殖场(户)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确保排查范围全面覆盖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和自然村,排查要有痕迹记录和相关当事人签字。在排查和检疫中发现异常,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立即采样送检。
(二)切实强化流通监管、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严格生猪及其产品流通调运监管是切断非洲猪瘟传播途径重要手段。要切实强化生猪及其产品的流通调运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载工具的消毒。要严把进入关,对进入我镇的生猪查证验物,对证物不相符或发现可疑情况以及来自高风险区的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要立即扣押做无害化处理。要加强对生猪贩运人员的监管和教育,对违法调运行为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非洲猪瘟防控“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依法依规实施检疫。
(三)扎实做好应急准备,严防疫情传入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要严格按照疫病诊断和疫情报告程序,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处置,彻底拔出疫点。
(四)积极做好广泛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在外出务工人员过年返乡之际,充分利用粘贴宣传画、发放明白纸、告知书、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非洲猪瘟防控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力度,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三、全力切实抓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1. 认真抓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对规模养殖户(场)推行程序免疫制度,落实专人指导和监督规模养殖户(场)按免疫程序适时开展免疫接种、消毒和跟踪监管等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动物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消毒、诊疗、免疫及防疫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等养殖档案和动物免疫档案管理制度,使规模养殖户(场)饲养的动物随时处于免疫有效保护状态,杜绝规模养殖户(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各村(居)委会要继续巩固提升重点动物疫病免疫“整村推进”工作。对散养户实施高密度集中免疫和定期补针相结合的免疫制度,各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和动物防疫工作“网格化”的要求责任到人,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各村(居)委会免疫覆盖率达100%,要求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防疫结束后各村(居)委会免疫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镇畜牧兽医站汇总,2019年春节动物防疫工作继续实行重大动物免疫“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请各村(居)委会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做到应收尽收,收取后合理开支并及时公示。
2. 加强疫苗管理。当前国家已取消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不在免费提供以上两种疫苗,但县人民政府考虑到本县疫病流行实际情况,决定采购疫苗继续做好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因此一定要加强对疫苗的管理,认真建立和完善疫苗出入库、领用发放、使用和注射后疫苗空瓶回收台账,以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浪费。春季防疫后各村(居)委会要将疫苗空瓶回收到镇畜牧兽医站统一销毁,若发放的疫苗与回收的空瓶不相符或保存不当造成浪费和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防疫工作相关要求
1. 防疫工作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陈文玉负责统筹,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业务指导监督,根据挂点各村(居)委会情况,由各村(居)委会挂点工作组人员和各村(居)委会人员负责防疫工作的组织、宣传动员工作,各村(居)委会抽调专人负责防疫工作。防疫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委会挂点领导和村(社区)主要领导在防疫报表上签字,对各村(居)委会防疫密度负责。
2. 春防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至3月23日,防疫工作结束后各村(居)委会将回收疫苗空瓶和防疫报表于3月23日交镇畜牧兽医站。
3. 请各村(居)委会于3月12日前将防疫划片包干人员名册交镇党政办公室或镇畜牧兽医站。
4. 防疫工作期间实现周报制度,请各村(居)委会在每周三下午4点30分前将本周的防疫进度报镇畜牧兽医站(联系人:施燕13638777212)。
5. 防疫工作开展中首先请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其次要认真建立好免疫台账,并各散养户签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