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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8993 | 发布时间: 2017/12/27 15:30:01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时期。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车流密集,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大;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增加;一些企业赶工期、抢进度、增产量,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冬季严寒、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受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影响,易导致事故频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全镇安全生产面临严峻形势和考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部署,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154号)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组织镇级各相关站所根据其职能职责及时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治理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

20171215日至20181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单位自行确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效开展,镇人民政府成立2017岁末年初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镇范围内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果学超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丁建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马继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杨正宏    官屯派出所所长

曹新权    镇安监办主任

     官屯中心校校长

赵永芹    官屯镇市场管理所所长

杨春海    官屯镇供电所所长

欧阳丽娟  官屯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孙文武    官屯镇农技中心主任

王彩斌    官屯镇水管站站长

代俊刚    官屯林业站站长

      镇党政办主任

      官屯镇城建办主任

赵晓辉    镇安监办工作人员

韩国宏    官屯镇道路运输管理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曹新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上报的工作情况,并按规定向县安监局报告岁末年初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检查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镇级各站所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7100号)要求和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延长至20183月份,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2、开展7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镇级各站所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4号)要求,安排部署“1+7”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按照要求开展7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道路交通方面。针对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状况,认真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事故高发路段,以及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专项整治和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小金牛等农田作业机械违法载人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农村微型面包车载客,以及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官屯镇派出所、农技中心)

2、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42号)工作开展情况;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是否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否针对本地区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盯住人员密集、易燃易爆、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文物建筑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区域,组织有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开展排查,定制场所清单,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镇级相关站所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检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达标建设工作情况;镇级各站所是否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消防职责,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责任单位:官屯镇派出所、安监办、文化站、水管站、城建办及各村(社区))

3、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健康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职业危害申报等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派出所、市管所、安监办、国土所、水管站、林业站及官屯、山坡、连厂、巴拉4个村(社区))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库存品是否规范堆放等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派出所、市管所、安监办)  

5、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督促建设、施工等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对在建道路、桥梁、房屋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工作情况;对建设工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情况;对电力设施、水利、公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检查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城建办、道路运输管理站、水管站、供电所)  

6、特种设备方面。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楚安办字〔20177号)要求,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工矿商贸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中心校、市管所、派出所、安监办)  

7、学校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情况,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整治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中心校、市管所、派出所、安监办)

8、食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大型餐馆酒店、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对象食品安全工作,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学校校园及周边、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白酒加工小作坊和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以及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官屯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镇级各站所及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工作实效。镇级各站所及各村(社区)要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对规定的检查内容必须零死角,全覆盖。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和明查暗访,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检查组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整改。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在全镇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氛围。要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协调,及时反馈检查工作情况。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完成检查后,要向县级各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通报检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检查情况报告(检查情况报告要具体详实),于20181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县级相关单位和镇安监办。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