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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8507 | 发布时间: 2017/12/14 14:56:36

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

(一)、把握形势、强化宣传,认真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对我镇今年森林防火工作再细化、再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近期气候变化,风高物燥,林下可燃物增多,农户野外用火次数增加,针对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主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变堵为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的浓厚氛围。

   (二)、严管野外火源

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我镇当前及今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最严的措施,把火源隐患堵截在山下林外,切实通过源头治理把森林火情火灾降下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专职林管员和临时林管员的作用,对重点地块、重点山头、重点路口要一对一重点盯防。要加强对林区儿童的教育管理及特殊人群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提前认真排查,及时消除林区火灾安全隐患。对违规违章的野外用火要坚决查处,对管护责任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扑火安全

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对我镇今年森林防火突发森林火情火灾的具体方案,落实应急力量和保障措施。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半专业扑火队要全员上岗,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反应,确保安全,彻底清守,坚决把山火消灭在初发阶段,保证首次扑救取得成功。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扑火队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努力提高全民尤其是林农的防火减灾、抗灾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对准备

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必须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脱岗、漏岗情况,采取双岗值班制,确保准确及时上报火情。对迟报、瞒报火情,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严格进行问责和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宣传教育工作

    (一)、目标任务

“严防死守防火扑火,全力保护森林资源”为主题,以继续深入宣传《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创新多种宣传形式和方式,针对全镇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活动,力求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上的新举措,在推动防火事业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在全力保护森林资源上有新创造。

(二)、主要内容

1、抓《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部署,精心安排,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条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抓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镇三职干部大会、镇村党训班、户长会、群众会等时机,播放《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等宣传光碟,使广大的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造成的危害,从而进一步增强镇村干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抓防灭火安全宣传。加强森林火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预防、自救和互救的能力。继续抓好《森林防火知识应知应会手册》 《云南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和《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的宣传贯彻,确保有效规范和安全处置。要继续实施通知书入户、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五大”宣传工程,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及扑救森林火灾和安全避险的基本常识、技能,特别要做好林农防扑火安全知识手册的发放和宣传工作,着力开展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宣传教育,提高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水平。

4、抓野外火源管理宣传。积极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宣传,在全镇林区,特别是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重点人员,组织开展野外火源管理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等,教育群众规范生产生活用火,树立用火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在防火区吸烟、焚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5、抓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宣传。要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和坟山、路口等重点部位插放五彩旗,组织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的专项宣传活动。

6、抓林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方法

  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对象、不同地区部署具体的新的宣传内容,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广,形式要新,群众易于接受。在坚持重点对野外火源管理进行宣传的基础上,把党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把森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宣传;把森林防火典型经验与打击处理火灾案例结合起来宣传;把安全防火与安全扑火知识结合起来宣传。

(四)、具体要求

1、充分利用黑板报、粘贴防火宣传标语等形式将《林农防扑火安全手册》 《户主通知书》 《森林防火命令》、传单、《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

2、利用有关会议、民族民间节日等群众聚集期进行宣传,对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散居林区的群众,要组成工作队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各村(社区)在刷新永久性标牌、临时标牌,书写宣传标语时必须标注森林火警电话“12119”字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把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状考核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落实专门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村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难点,科学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成效明显的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2、切实强化经费落实。镇、村两级要安排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经费,保证日常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3、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多发易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合力。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

三、业务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业务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应的培训体系和规范化的培训制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全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林火管理与扑火指挥队伍,增强森林消防队伍以及群众性的应急扑火队伍防控森林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培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创造从事森林防火人员,人人皆受培训、人人皆可胜任工作条件,进一步奠定防火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2、全员培训,提高素质。坚持日常培训与专门培训相结合,镇、村、组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大幅度提高森林防火队伍素质。

3、注重能力,学以致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业务培训的全过程,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实践运用,提高林火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综合水平。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完善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内外结合,适应林权改革和建设现代林业的需要。

(三)、培训工作机制

1、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实行责任管理。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责任状》的执行同步检查、考核。

2、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镇林业站履行全镇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负责对村进行防火业务培训。村负责对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对林农,要层层落实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3、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实行档案管理和检查制度。

     (四)、培训对象

1、镇级培训对象:义务扑火队员,各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护林人员。

2、村级培训对象:各村民小组组长,义务扑火队队员。

3、村民小组培训对象:林农,应急性群众扑火队队员。

(五)、培训内容

1、云南省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镇村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云南省护林员应知应会手册。

2、扑救森林火灾通用培训教材。

3、林火管理的组织开展。

4、扑火组织指挥与扑救安全。

5、主要岗位和业务培训。

(六)、培训时间

1、镇级培训在2018年1月初完成。

2、村级培训在2018年1月中旬完成。

3、村民小组培训在2018年1月底完成。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