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官屯镇
官屯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848 | 发布时间: 2017/8/30 13:33:49

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铲除传销滋生蔓延土壤,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格局,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姚安县打击传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姚安县打击传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姚打传办发〔2017〕1 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重要意义

传销违法犯罪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更严重冲击社会伦理道德底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我镇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单位通力合作,持续不断,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遏制了传销违法活动。

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传销违法犯罪相结合,是创新社会治理、创建文明乡镇和深化平安姚安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开拓创新,把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不断开创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至2017年底,官屯镇力争创建“无传销乡镇”,基本实现无传销组织活动迹象、无传销活动隐藏窝点、无传销人员集聚、无重大传销案件发生、无经常性传销举报投诉、无辖区群众流出到异地参与从事传销活动,社会面“拉人头”式传销基本清除,并有效查处打击网络传销活动。全镇8个村(居)委会在2017年底前必须全部同步完成“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要求,官屯镇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果学超  官屯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继华  官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丁建红  官屯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文龙  镇党政办主任、镇纪委副书记

杨正洪  官屯派出所所长

赵永芹  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蒋荣艳  官屯司法所所长

李  刚  官屯镇中心校校长

张  剑  官屯镇财政所所长

自江福  官屯镇综治办主任

各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官屯市场监管所,由所长赵永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日常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组织实施。

(二)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明确职责,共同履职,形成合力。要认真学习借鉴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以刑事打击为主,自上而下积极推动建立“公安部门为打击传销工作中打击方面的第一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一线组织全力配合、积极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严密防范传销,严厉打击传销。

(三)确定整治重点及整治重点地区,重拳出击。针对网络传销出现不断增加的态势,要把网络传销列为整治重点。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联合行动,加大清理排查和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力度,挤压传销生存发展空间,坚决杜绝传销回流反弹和渗透蔓延。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和协调配合,严密监控、高度关注网络传销,积极挖掘发现案源线索,认真查办网络传销案件。要认真受理、核查群众申诉举报和信访举报线索,认真查办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管辖案件和公安部、工商总局督查督办的大要案件,按照落地查人的方法,“精、准、狠”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预防措施,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不仅要将传销打尽,更要防止传销重新进入。为了防止传销反弹,杜绝传销回流,巩固已取得成果,必须继续强化监控预防措施,强力推进创建无传销乡镇,一方面防范传销的发生,另一方面逐步挤压直至消除传销生存空间。

1.切实抓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要切实加强外来暂住人员和流出人员相关信息登记备案管理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要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要依法从严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人员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不给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人员立足之地。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对已采集登记的信息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拾遗补漏工作。要适时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要推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奖励等专项工作经费列入

年度部门预算统筹解决,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

3.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组织、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警务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其资源、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及对可疑对象动态的监控,把打击传销工作具体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一体化的监管网络。要加强传销人员流入地、流出地衔接,实行双向监控,尤其是传销人员流出地的基层组织要做好后续工作,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参与传销人员重返传销。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警务站)要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公安两部门的数据信息,配合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把工作做到传销人员的家庭、亲友,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将旅店、出租屋等集聚场所纳入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及一线组织日常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控,严防传销有机可乘。要积极招募并推广建立打击传销志愿者、信息员队伍,加强巡查巡访,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并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拒绝、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工作是广泛动员群众、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方法,是提高群众辨别能力、从源头防范传销的有效手段。要按照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式宣传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时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介,努力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要针对传销组织炮制的种种谬论,组织力量针锋相对进行驳斥,揭穿其欺诈实质,让人民群众深刻了解认识传销危害性,增强免疫力,在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的意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别、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防范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加强领导,把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作为文明镇创建、平安姚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全面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全面开展。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及治安处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宣传办要将无传销创建纳入文明乡镇创建范畴、综治办要将无传销创建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范畴实施考评考核,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财政所要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底预算,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支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能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综治考评。在继续推行打击防范传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考评的同时,将打击防范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平安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体系。

(四)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加大对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好各种困难问题。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优势,积极协调各部门抓好打击防范传销和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落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要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乡镇目标要求,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官屯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

官屯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日常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合力,促进我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官屯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通过建立日常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和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联合行动,落实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责任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镇打传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中心校、镇纪委、财政所、综治办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参加,互通情报,分析形势,共商对策。因工作需要时,可由成员单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也可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

四、联席会议由镇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领导小组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为召集人。

五、联席会议召集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召开例会和临时会议。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协调。

3.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系,指导和协助、督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落实。

六、联席会议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参加例会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本部门的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情况。

2.积极主动地与各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开展情报交流。

3.加强协调和配合,联合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活动,共同协调解决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乡镇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具体问题。

4.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制度和决定,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