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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2018年度 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7795 | 发布时间: 2018/1/29 12:13:36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官屯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楚安字〔2018〕1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安字〔2018〕2号)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现将《官屯镇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官屯镇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全州、全县和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楚安字〔2018〕1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春节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安字〔2018〕2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2018年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有关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细、实”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条块结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国、全省“两会”顺利召开和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吉祥、欢乐的节日创造一个美好、和谐、宽松的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交通违法)、建筑施工、电力、消防、学校、农业机械、农村拖拉机、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镇级各站所牵头负责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曝光行动。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牵头,充分运用短信、微信集中宣传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扬遵章守纪企业,曝光违规违纪现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镇级各站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组织对上级和本级督查、检查、巡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层层建立台账,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和销号管理。

(三)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镇级各站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继续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 “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

(四)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镇级各站所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春节前后分别组织一次检查行动,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区域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其中,镇级各站所牵头,各村(社区)按照100%的要求对属地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镇级各站所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确定比例,在春节前后开展不少于2批次重点检查。

(五)集中开展综合督查行动。由镇安委办牵头,对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开展“六项行动”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实施约谈通报,对问题多、隐患多的企业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六)全面部署企业自查自改行动。由镇级各站所牵头,负责,督促行业领域企业以贯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内容,修改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四、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非煤矿山

非煤矿山: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边坡监测监控,防排水设施维护,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处置措施是否可靠、有效;排土场防垮塌事故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尾矿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定,尾矿库放矿方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非煤矿山是否开展复产验收情况。(由安监办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和设施是否按照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与周边学校、卫生院、敬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是否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是否符合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生产规范。(由安监办负责)

2、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是否在仓库混存其他危险物品,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堵塞通道。是否存在着人员密集场所或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未按规定专店专柜销售,以及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违法违规行为。(由安监办负责)

(三)交通运输

1、交通运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农村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以及营运车辆超范围行驶等行为。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限超载、违规装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问题。(由派出所、农技中心负责)

2、交通违法:是否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机动车辆等问题。(由派出所负责)

(四)建筑施工及重点项目

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建设项目“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公路、水利、电力电网、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等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房屋建筑由城建办负责;公路施工由道路运输管理站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等由城建办负责;电力设施由供电所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由水管站负责)

(五)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

是否深入分析研判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场所,在建工程、违法建筑、连片村寨、“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规范和要求。(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

(六)学校

学校每周是否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及地震演练;特种设备资料及证照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假期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安排布置情况。(由中心校牵头,市管所、安监办配合)

(七)农村拖拉机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大春节期间宣传力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农村传统节日因赶集、赶会等拖拉机违法载人导致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由农机站负责、派出所配合)

(八)特种设备

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由市管所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六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六项行动”是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实施“1+5”专项整治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的具体举措。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强化“四个意识”,牵头做好各村(社区)、各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及时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二)强化执法和问责。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督查检查走过场或春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严格逐级约谈问责。

(三)加强情况反馈。各村(社区)、镇级各站所要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及时反馈工作情况。1月3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3月1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相关工作情况,将按照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隐患整改、有总结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