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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州庆、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9227 | 发布时间: 2018/4/13 20:20:43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州庆、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姚府办明电〔2018〕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州庆、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规范农事用火

州庆、五一节期间,各村要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做到每天广播里有森林防火的声音,山头路口有巡逻人员巡查;规范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林缘烧地、烧秸秆等行为,切实贯彻落实森林防火“五严禁”“十不准”。

二、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镇级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及早谋划安排州庆、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重点区域要增设检查点、巡逻队;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各类扑火工具、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关键时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及时清查义务扑火队就位情况,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州庆、五一节期间,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点)及巡逻队,对进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收缴火种;工作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责,全力做好州庆、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防范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州庆护林防火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8日,为期5天;五一节护林防火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1日,为期3天。检查站点及巡逻队执勤人员上岗时间由早上8时至下午19时,严峻时期以指挥所办公室通知为准;州庆、五一节期间,镇村值班人员及全镇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增设检查站(点)把守路口及加强巡逻,各进山路口检查站(点)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撤队离岗;所有值班人员、护林员要坚守岗位,手机保持畅通。同时,各村要组织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待命,一旦发生山火,随时出动,并立即启动《弥兴镇森林防火应急方案》。

(二)建立镇、村、组、户联包联保防控体系,切实做到山林分块包干,责任到人,所有山头有人管,所有地段有人问,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跟踪复查,对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镇政府州庆、五一节值班人员,负责对值班期间重点区域和各村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如发现护林员和村委会值班脱岗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因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四)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必须确保护林员专职专用。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