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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做好 易地扶贫搬迁查缺补漏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801 | 发布时间: 2018/5/10 19:30:13

各村委会,镇级相关站所:

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查缺补漏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现将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2017年、2018年历次到我镇检查、指导、稽察、考核工作中发现但到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原汁原味通报给你们,请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及整改工作。

一、存在问题清单

(一)未严格控制人均建房面积。2017年7月11日至12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2017年2 月28 日以前完成建房的,可以对建房产生的债务和建房面积超标进行平滑整改,2 月28 日以后的人均建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25 平方米以下。部分农户在一层已满足人均25 平方米标准控制面积的前提下,还在继续建盖二层、三层房屋,造成建房面积严重超标,未进行有效制止。

(二)“一户一档”资料不完整。2017年7月11日、2018年3月11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分别两次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相关要求,档案内要有旧房拆除前后照片和新建安置房照片,但档案内只有旧房和新建安置房照片,没有旧房拆除后照片。目前部分村委会还未将旧房拆除后的照片上报镇扶贫办存档。

(三)旧房拆除率低。2017年7月11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易地扶贫搬迁没有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虽然已签订旧房拆除协议,但搬迁农户旧房未拆除。2017年12月27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旧房拆除率低,拆除不彻底。如:弥兴村普家新村集中安置点的普国光、普国祥等11户旧房子拆除了一扇窗户,其余旧房主体工程均未拆除;上屯村石官新村集中安置点何丕昌、李培忠等2户,房屋主体工程拆除,不具备居住条件,但烤烟房、厨房、猪圈牛圈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没有拆除;弥兴村下六组、下七组的代俊贤、代连忠、郑光虎、郑光友4户搬迁户旧房均未拆除。距《工作方案》提出的按时限旧房全部拆除的差距较大。

(四)产业扶持的针对性不强。2017年12月27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搬迁户的脱贫帮扶计划大多都有养殖禽畜的措施,但在集中安置点没有建设相应的禽畜养殖场所。

(五)超面积整改措施不规范。2018年3月11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上屯石官新村分散安置户刘登权家已于2017 年9 月领取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第0000139号),拥有房屋完全产权;但同时又和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共建共有协议,该协议明确由该公司出资8.72万元取得50.06%的房屋所有权。

(六)部分搬迁户安置房建设还未完全收尾。2018年3月11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部分搬迁户虽已入住,但安置房建设还未完全收尾。如:2016 年集中安置点弥兴镇石官新村李培忠家虽已搬迁入住,但外墙未粉刷、内墙及地面未装修、二楼窗户没安装、院子地面未平整等后续工作未完成,与入住条件仍有差距。

(七)集中安置点后续管理不到位。2018年3月11日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到弥兴镇督导时反馈:弥兴镇石官新村集中安置点王海荣家私自占用门前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不符合新村规划,易引起其他搬迁户效仿,影响集中安置点整体环境。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村、各相关站所要对照问题清单,进一步压实全镇126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包保责任,做到措施到户、责任到人,确保历次督导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做到各种问题全面“清零”、各项工作全面“严实”,力争我镇易地扶贫撒迁工作取得省发改委第八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为下步迎接国家专项评估检查做好充分准备。重点围绕以下九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确保100%搬迁入住。各村要对所有搬迁对象入住情况进行逐户核查、确保搬迁入住率达到100%,坚决杜绝搬迁住不实、“两头占”等现象。(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各挂包责任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二)对易地搬迁户进行动态监管。各村、各挂包干部要对易地搬迁户进行动态监管,对超面积加层建盖情况要及时制止。(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各挂包责任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三)加大旧房拆除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建新拆旧、“一户一宅”规定,旗帜鲜明地推进旧房拆除工作。我镇已建立了镇、村、组和包保责任人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并已下发旧房拆除的包保方案文件。请各村加快进度,督促搬迁户于5月15日前拆除旧房。针对部分“同梁合柱”的旧房,要因户施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有序拆除。确因拆除旧房会导致隔壁邻舍住房倒塌或变成危房的,要拆除屋盖、门窗等设施,使旧房散失居住功能后,由村委会收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可视为旧房拆除。待旧房拆除后及时足额兑付旧房拆除奖励资金。(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各挂包责任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四)克期完成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竣工决算。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将竣工决算资料报县易地办(县发改局农经股)。(责任人:王杰;责任单位:镇项目办)

(五)确保资金和超面积整改到位。进一步认真核查搬迁户自筹资金是否超过1万元,超面积建房部分是否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搬迁户与非直系亲属签订共建共有协议,严禁搬迁户因建房举债或新增负债。搬迁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各村要严格审查,确保共建共享协议执行到位。(责任人:周顺荣,各村书记、主任;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扶贫办、镇国土所)

(六)落实好后续帮扶措施。坚持“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对照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和搬迁对象就业计划抓落实。进一步整合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搬迁对象搬迁后稳得住、能脱贫、快致富。(责任人:各村书记、主任,各挂包干部)

(七)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前期工作。对照《安置点主要档案台账清单》,对标对表,逐项逐项清理核查,确保2 个安置点主要档案台账资料齐全。已批复的实施方案与实际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等发生较大变化的要认真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责任人:各村委会,镇扶贫办、镇项目办)

(八)再次复核档案资料和明白卡、帮扶卡。严格按照《搬迁户主要档案台账清单》,逐户逐项清理核查,认真分析研究档案和明白卡、帮扶卡中各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时间逻辑科学合理,帮扶措施与国办系统、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帮扶措施一致。坚决整改档案资料和明白卡、帮扶卡时序不合理、逻辑关系不对应、涂改等问题,确保所有档案资料逻辑合理、数据完备、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责任人:各挂包干部)

(九)强化集中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弥兴村、上屯村要针对集中安置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细化管理措施,坚决制止违反规划和在门前公共区域私搭乱建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搬迁户的主人翁作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把集中安置点新村建设成为乡风文明、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责任人:代银波,沐少荣,孙志平;责任单位:弥兴村委会,上屯村委会)



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