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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2884 | 发布时间: 2022/2/24 16:53:29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认真做好2022年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保障全镇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姚防指办〔2022〕1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

冬春季是动物疫病高发期,春防开展的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保护已经进入低级运行阶段,是各种重大动物疫情易发的窗口期,各村(居)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春季阶段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分析研判当前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稳产保供和乡村产业振兴重要任务来抓,压实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到位,人员措施到位,物资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高质量抓好春季动物免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二、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病毒已在我国定植并形成较大污染面,全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外来猪肉产品中不时有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检出,我镇的采样监测中也有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检出,疫情发生风险较高,稍有松懈就可能引发疫情。各村(居)委会要克服厌战和麻痹心理,更加认识非洲猪瘟的危害和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加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重点场点、关键环节监测,提升疫情早期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强化生猪养殖、运输、屠宰、经营,猪肉及冷冻制品市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环节风险管控和采样监测,继续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积极动员和协助有条件的规模养猪场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从而更加从严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切实化解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

三、进一步明确春季畜禽免疫目标任务

(一)强制免疫。对全镇所有人工饲养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所有生猪进行O型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强制免疫,继续推行生猪“321”免疫技术;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补免。实施免疫时,同步通过免疫电子出证系统录入和上报免疫信息,完善免疫记录和免疫标识,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积极探索和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先打后补”改革的实施,围绕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先打后补”工作,为2025年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打好基础。

(二)计划免疫。结合当地疫病流行情况,抓好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丹毒、牛出败、山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禽霍乱等计划免疫,有效预防疫病损失,使畜禽死亡率控制在猪、羊3%、大牲畜1.5%、禽6%以内。同时,对本辖区进行认真研判,对曾经发生过一犬伤多人的地区、交通沿线、集镇周围以及人口密集等养犬较多的重点地区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犬只应免疫密度达100%,并对免疫犬只开展实时免疫效果监测。

(三)工作要求。今年春防集中免疫时间从即日起,到3月25日前完成,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业务报表。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补免。各村(居)委会要以村组为单位,加强养殖场(户)免疫注射操作技术和操作规程培训,积极推行养殖场(户)自主购置免疫注射器械,自行对所饲养的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各项消毒和自我防护,避免交叉感染。村组干部要做好组织发动群众,村防疫员根据群众养殖户饲养量,及时提供所需疫苗,通过免疫电子出证系统录入和上传免疫进展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免疫疫苗使用管理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严格规范疫苗贮存和发放工作,建立完善内部管控体系。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认真做好疫苗登记入库、冷链保障、领用发放、使用、注射后疫苗空瓶回收、疫苗报废以及疫苗空瓶和报废疫苗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疫苗不因运输、贮藏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失效的事件发生,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疫苗浪费。集中免疫后,各村(居)委会要将疫苗使用、疫苗空瓶回收处理情况报镇动物疫控中心备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适时组织对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情况进行核查,若发放的疫苗与回收疫苗空瓶不相符或保管不当造成浪费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认真组织抓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

(一)强化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继续推行规模养殖场户按程序免疫,散养集中高密度免疫与定期补免的免疫策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随时处于免疫保护状态。进一步加强免疫痕迹记录,加大动物免检联动系统录入工作力度,强化免疫电子信息化管理,推进“以检促防”,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二)强化规模养殖场户跟踪监管服务责任人制度落实。镇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出售的畜禽免疫情况核查,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户生物安全、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动物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档案,把各项制度落实落细落到实处。同时,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养殖场户承担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对防疫工作进行自查,建立和完善强制免疫各项工作痕迹档案资料,接受各级组织的随机抽查,坚决杜绝免疫死角和免疫空白点。

(三)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全镇实际,把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帮助和指导有条件的养殖场户和企业,特别是种畜禽场开展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的前期工作和申报、组织创建考核工作,争取年内完成1个养殖场的申报工作。

(四)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全镇上下要认真研究,充分认识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创新。

(五)切实加强免疫监测。免疫结束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适时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于4月25日前完成监测任务,对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的要求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分析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补免,消除疫情隐患。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州动物疫控中心。

六、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移动畜禽检疫监管和规模养猪场生物安全防范监管,坚持“严格检疫,规范出证”,认真实施检疫出证和监管工作。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行电子出证(机打检疫证),认真做好检疫工作台账记录。要严格引种检疫报批,进一步完善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跟踪检疫监管制度,落实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冷库报备和抽检制度,严防源头传入动物疫情。加强“两个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监督活禽交易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和采样送检,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管理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对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监测力度,还要高度重视牛结节性皮肤病、非洲马瘟等外来疫病的排查,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动物疫情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值守,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严肃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

八、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镇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成立光禄镇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福兴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家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俊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戴丽梅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下村工作组组长及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办公室,由戴丽梅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做好全镇动物整村推进实施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收集、整理、汇总镇级相关材料、报表,组织好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宣传报道,撰写典型材料、总结材料上报等。防疫期间,镇动物疫病防疫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对各村(居)委会的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全镇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九、2022年全镇秋季动物防疫实行“挂村工作组包保责任制”,

根据镇党委、政府挂村方式,实行镇级各挂村工作组包村包组负责制,挂村领导包村负责,挂村工作组成员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分片包组负责。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附件:光禄镇2022年春季动物防疫各村包保责任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