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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571 | 发布时间: 2021/3/18 15:58:34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

当前气温升高、春耕农事用火剧增、清明祭祀、旅游踏青等多重因素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长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各下村工作队和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各村“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森林防火信息畅通,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这根弦,严防死守,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二、深入广泛宣传,提倡文明祭祀

各村(居)委会在“清明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要以严禁野外用火为主题,禁止上坟扫墓时烧纸点烛、燃放鞭炮,提倡植树、献花表达哀思的文明新风。要对“清明节”期间前来祭扫和游玩的人员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重要路段和重点路口悬挂横幅和粘贴宣传标语,进一步营造护林防火浓厚氛围。

三、严管野外火源,坚决消除火患

“清明节”期间是各类野外用火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执行省、州、县人民政府防火命令的规定,切实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实行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管理,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要加强重点人群教育和管理,强化监护人监管责任,尤其要对未成年人和呆痴等智障人员的监护。要在重点区域、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安排专门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将火种睹截在山下林外,真正做到看住人,管住火。各村护林火员要统一佩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4月1日前各村(居)委会将镇、村、组人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确定下来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镇、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

四、全面严阵以待,强化扑火安全

要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巡护与瞭望相结合,对火情进行全天候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各类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整装待命。各种扑火机具、扑救物资要保持齐备和完好。一旦遇有火情,能够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人员要责成整改,督促到位,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失职而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严肃查处。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