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光禄镇
光禄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5265 | 发布时间: 2019/11/7 9:52:26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站所: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2019年度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有效应对局地干旱、冰雹等气象灾害,确保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光禄镇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光禄镇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蒋  龙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李自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吴桂华  镇党政办主任

何家洪  镇派出所所长

鲁发金  镇财政所所长

李 俊  镇农技中心主任

何晓峰  镇国土所所长

徐红仙  镇水务站站长

解晓舟  镇安监办主任        

杨晓俊  镇烟叶站站长

杜春荣  光禄社区书记、主任

张同波 江尾村书记、主任

何国学 福光村书记、主任

李 军 旧城村书记、主任

李 银 小邑村书记、主任

徐有顺 班刘村书记、主任

石维学 后营村书记、主任

赵家全 新庄村委会主任

吴永亮 吴海村书记、主任

鲁德清 梯子村委会主任

杨有光 草海村书记、主任

光禄镇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李自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日常工作。


二、光禄镇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职责

(一)配合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二)协助上级人工增雨防雹主管机构进行作业点的勘测和选址工作;

(三)配合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点建设用地的征用协调和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设施的保护和维护,不得在增雨防雹点附近批地建房,对已建盖的房屋不得加高,以免影响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同时负责处理相关纠纷。

(五)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干旱、冰雹等气象灾情的调查、收集和上报;

(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