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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光禄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4051 | 发布时间: 2019/5/14 10:24:49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站所:

《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和《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2、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充分做好旧城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杜绝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新村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的原则。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并设立七个工作小组。

(一)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蒋  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徐红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自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长

成    员:刘显峰  镇党委副书记

李  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  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倩  镇纪委书记

吴桂华  镇党政办主任

金晓英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晓玲  镇党委宣传委员

何晓峰  光禄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  斌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彩菊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徐红仙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章  鉴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毅红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鲁法金  镇财政所所长

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琪光  镇供电所所长

李建华  镇民政办残联专干(机关)

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家洪  光禄派出所所长

梁志昌  光禄司法所所长

张文雄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高  慧  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瑞明  镇团委书记、宣传员

刘红梅  镇人民政府总务

付国兴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曹  渊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杨丽颖  光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李 安 旧城村党总支副书记

杨仕财  旧城村委会副主任

杨仕斌  旧城村委会国土管理员兼地质灾

害监测员

班云祥  旧城新村组地质灾害监测员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收集和汇总灾情,按照灾害类型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3、指挥有关站所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4、根据险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王柳春   镇党委副书记

吴桂华   镇党政办主任

成 员: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杨丽颖   镇国土资源工作人员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镇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七个工作组的协调,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完成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七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  长:李晓玲  镇党委宣传委员

组  员:高  慧  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瑞明  镇团委书记、宣传员

其余人员从旧城村委会下村工作组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灾区的受灾情况;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灾民的关怀,报道镇、村、组各级党组织带领人民群众抗灾救灾的措施及成效;灾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加强正面引导,用正确的舆论鼓舞士气,激励人心。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金晓英  镇党委组织委员

组  员:鲁法金  镇财政所所长

张琪光  镇供电所所长

刘红梅  镇人民政府总务

付国兴  镇国土所干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上级来往人员的接待、资金筹集、物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指挥组

组  长:蒋  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红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自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长

李  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安   旧城村党总支副书记

杨仕财   旧城村委会副主任

何晓峰   光禄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  斌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彩菊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毅红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徐红仙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雄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曹  渊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度,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负责调配民兵支援灾区的救灾应急工作。

4、物资接待组

组  长:王  倩   镇纪委书记

组  员: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华   镇残联专干(机关)

章  鉴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民政办和旧城下组成员中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救灾标准,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尤其是群众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外地支援物资的分发和转运工作。

5、灾情上报统计组

组  长:蒋  龙   镇人民政府镇长

组  员:吴桂华   党政办主任

何晓峰   镇国土所所长

毕晓娜   党政办副主任  

李  安   旧城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文书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灾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6、治安保卫组

组  长:刘显峰   镇党委副书记

组  员:何家洪   光禄派出所所长

梁志昌   光禄司法所所长

工作人员从司法所、派出所和综治办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的安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

7、卫生防疫组

组  长:黄 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工作人员从卫生院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做好灾区疫病的预防控制、转运和治疗工作;确保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收集上报灾区疫情监测信息。

三、灾害应急行动

(一)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镇人民政府、旧城村委会按照《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滑坡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1、镇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1)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关于灾情的汇报,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监测情况,迅速调集民兵应急抢险救灾分队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旧城村委会的应急行动

(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和抢险救灾。

(2)迅速了解灾情,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3、新村村民小组的应急行动

新村村民小组应当立即组织村民按指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指定)转移,并且成立以下应急转移工作小组:

第一组:班志学、邓其华(共2户,由班志学负责,从房后公路往西方撤离到原村小学校)

第二组:代发祥、王天才(共3户,由代发祥负责,从房后公路往西方撤离到原村小学校)

4、应急避险撤离

预定避灾地点为原村小学,预定报警信号为喊话器,疏散撤离命令发布人为李军、杨仕财、杨仕宾、班云祥,抢险单位为旧城村委会(负责人:李军、杨仕财),治安保卫单位为旧城村委会(负责人:杨仕财、杨仕斌),医疗救护单位为:光禄卫生院(负责人:杨建国)。

镇、村在采取地质灾害应急行动中,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监测和预报

(一)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光禄国土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指定班云祥为新村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整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遇到险情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二)镇人民政府、旧城村委会和光禄国土所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应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三)光禄国土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防范区进行灾情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指导。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当地政府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设置警示牌。

(四)光禄国土所要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防灾要求,及时通知到村委会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要求,组织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应急保障

(一)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应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筹集、储备和管理工作,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二)在地质灾害发生地区,镇人民政府已经及时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因抢险救灾的需要,灾区人民政府可以临时调用单位、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临时占用房屋、土地,但事后应当归还。无法归还或损坏的,应给以相应的补偿。

(四)镇武装部和地质灾害发生区的村委会,要组建民兵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确保险情出现或者灾情发生时的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五)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中,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由指挥部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二)本预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实行。  

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村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充分做好梯子村委会土窝铺上、下村民小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杜绝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上、下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梯子村委会土窝铺上、下村民小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的原则。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并设立七个工作小组。

(一)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蒋  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徐红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自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长

成    员:刘显峰  镇党委副书记

李  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  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倩  镇纪委书记

吴桂华  镇党政办主任

金晓英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晓玲  镇党委宣传委员

何晓峰  光禄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  斌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彩菊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徐红仙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章  鉴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鲁法金  镇财政所所长

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琪光  镇供电所所长

李建华  镇民政办残联专干(机关)

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家洪  光禄派出所所长

梁志昌  光禄司法所所长

张文雄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高  慧  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杨毅红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瑞明  镇团委书记、宣传员

刘红梅  镇人民政府总务

付国兴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曹  渊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杨丽颖  光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鲁德清  梯子村委会主任

李春华  土窝铺上组村民小组长兼地质灾害监测员

李银生  土窝铺下组村民小组长兼地质灾害监测员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收集和汇总灾情,按照灾害类型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3、指挥有关站所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4、根据险情,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王柳春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吴桂华   镇党政办主任

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杨丽颖   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在镇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七个工作组的协调,负责灾情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完成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七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  长:李晓玲   镇党委宣传委员

组  员:高  慧   镇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罗瑞明   镇团委书记、宣传员

其余人员从梯子村委会下村工作组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灾区的受灾情况;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灾民的关怀,报道镇、村、组各级党组织带领人民群众抗灾救灾的措施及成效;灾区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面貌;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加强正面引导,用正确的舆论鼓舞士气,激励人心。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金晓英  镇党委组织委员

组  员:鲁法金  镇财政所所长

张琪光  光禄供电所所长

刘红梅  镇人民政府总务

付国兴  镇国土所干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上级来往人员的接待、资金筹集、物资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指挥组

组  长:蒋  龙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徐红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自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长

李  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鲁德清   梯子村委会主任

何晓峰   光禄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  斌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李彩菊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徐红仙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雄   镇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杨毅红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曹  渊   光禄国土资源所干部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受灾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度,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负责调配民兵支援灾区的救灾应急工作。

4、物资接待组

组  长:王  倩   镇纪委书记

组  员:李茂丽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华   镇残联专干

章  鉴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工作人员从民政办和下村组成员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救灾标准,负责做好救灾物资尤其是群众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外地支援物资的分发和转运工作。

5、灾情上报统计组

组  长:蒋  龙   镇人民政府镇长

组  员:吴桂华   党政办主任

何晓峰   镇国土所所长

毕晓娜   镇党政办副主任

鲁德清   梯子村委会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指挥部灾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

6、治安保卫组

组  长:刘显峰  镇党委副书记

组  员:何家洪  光禄派出所所长

梁志昌  光禄司法所所长

工作人员从司法所、派出所和综治办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的安全,负责维护社会稳定。

7、卫生防疫组

组  长:黄 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杨建国   光禄中心卫生院院长

工作人员从卫生院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做好灾区疫病的预防控制、转运和治疗工作;确保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收集上报灾区疫情监测信息。

三、灾害应急行动

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按照《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村地质灾害处置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相应的应急行动。

1、镇人民政府的应急行动

(1)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关于灾情的汇报,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监测情况,迅速调集民兵应急抢险救灾分队进入灾区抢险救灾。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梯子村委会的应急行动

(1)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灾区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和抢险救灾。

(2)迅速了解灾情,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3、土窝铺上、下村民小组的应急行动

土窝铺上、下组应当立即组织村民按指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指定)转移,并且成立以下应急转移工作小组:

第一组:李保顺、李恩良、李明春、李自顺、李自荣(共5户,由李春华负责,沿村内大路向东北方向撤离到村小学校)

第二组:李进才、李春福、李来生、鲁国兴、李金六、李春新(共6户,由李银生负责,沿大路向西北方向撤离到村小学校)

4、应急避险撤离

预定避灾地点为原村小学,预定报警信号为喊话器,疏散撤离命令发布人李春华、李银生,抢险单位为梯子村委会(负责人:鲁德清),治安保卫单位为梯子村委会(负责人:鲁德清),医疗救护单位为梯子村卫生所(负责人:起连富)。

镇、村在采取地质灾害应急行动中,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监测和预报

(一)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光禄国土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指定李春华、李银生为土窝铺上、下组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监测员,负责整个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监测,遇到险情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二)镇人民政府、梯子村委会和光禄国土所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应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三)光禄国土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防范区进行灾情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指导。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当地政府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设置警示牌。

(四)光禄国土所要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防灾要求,及时通知到村委会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及监测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要求,组织群众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应急保障

(一)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应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筹集、储备和管理工作,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二)在地质灾害发生地区,镇人民政府已经及时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因抢险救灾的需要,灾区人民政府可以临时调用单位、个人的物资、设备或者临时占用房屋、土地,但事后应当归还。无法归还或损坏的,应给以相应的补偿。

(四)镇武装部和地质灾害发生区的村委会,要组建民兵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确保险情出现或者灾情发生时的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五)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中,国家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由指挥部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二)本预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