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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栋川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1281 | 发布时间: 2023/4/21 9:22:32
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居)委会,栋川中心小学,大成中学、仁和中学、大龙口中学、龙岗中学、思源实验学校:

《栋川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栋川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全镇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把青少年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实、做细,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结合我镇防溺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栋川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栋川镇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海  栋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施怡磊  栋川镇党委宣传委员、县妇联副主席(兼)

        周宏书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海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家才  栋川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李家成  镇人大主席

        杨成龙  镇党委副书记

        刘云彪  镇纪委书记

        马云倩  镇党委组织委员、镇团委书记

        周源锋  镇党委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刘  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凌世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振兴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栋川派出所所长

        习鹤馨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朱梅霜  镇党政办公室(应急办)主任

        陈永铭  镇安监办主任

        自政军  镇综治办主任

        罗菊蕙  镇民政所所长

        张建伟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庞世坚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刘  明  镇水服务中心主任

        王娅丽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开元  镇交管站站长

        郭剑梅  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张春梅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陈  然  镇宣传干事

        周国标  姚安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

        孙廷高  大成中学校长

        徐国勇  大龙口中学校长

        王  彬  龙岗中学校长

        何映华  仁和中学校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栋川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栋川中心小学,由栋川中心小学校长罗家才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控辍保学工作的安排、联系、协调和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处安全隐患,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居)委会、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

(一)宣传办

要组织编制预防学生溺水通俗易懂、结合实际、易于推广的图文、影像、音频等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组织防溺水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宣传,指导村组利用农村应急广播(大喇叭)、村(社区)组干部微信群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溺水重点和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力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关注学生防溺水工作,有意识有义务制止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同时,指导媒体对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严禁因不实报道引发网络舆情。

(二)综治办

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体系。

(三)中小学校

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宣讲,教育引导家长增强法治观念,防止因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农村留守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对家长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对孩子监护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指导学校探索实行“学生村长”制度,以同村同学校为原则,聘请高年级段有责任心的学生担任“学生村长”,定期对“学生村长”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学生村长”监督、劝导、通讯、教育作用,引导“学生村长”当好同村同学的监督员、当好学校的通讯兵、联络员,通过发放证书或物资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学生村长”积极性。指导学校扎实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组织学生签订不涉危险水域承诺书,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内容;悬挂一条防溺水宣传标语,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或标语;策划一期防溺水宣传专栏,在校园宣传橱窗设置防溺水知识专题教育栏,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布置一堂防溺水家庭作业,通过制作手抄报等形式,围绕防溺水常识、防溺水自救方法等,让学生真正掌握防溺水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开展一次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利用升旗时机组织师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四)派出所

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辖区派出所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学生溺水等突发事件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

(五)民政所

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协助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六)安监办

要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八)交管站

要指导公路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联合教育体育部门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九)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要协同水务等部门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对农村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学生私自下水现象。

(十)水务服务中心

要依法对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进行确权,建立辖区水域管理档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水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行分类动态管理,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江河、湖库、渠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做到有警示标识标志、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四个一:一条警示标语、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有日常巡查管护、有专门人员值守、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采砂坑塘,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强化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包干值守,督促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

(十一)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要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城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要充分发挥应急广播覆盖千家万户的优势,加强学生防溺水“村长喊话”、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宣传学生私自游泳的危险性,提醒家长随时关注孩子安全。

(十二)卫健办

要加强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十三)应急办

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露天矿山凹坑积水及尾矿库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十四)共青团组织

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志愿者作用,到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五)妇联组织

要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导致学生发生溺水风险和事故的家长,采取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十六)村(居)委员会

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小水窖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养殖场所,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对不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3月1日—7月10日前)

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居)委会、各学校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再次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和完善学生防溺水方案,全面完成水域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安全标志标识、救护设备配置等查漏补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

(二)整改及集中治理阶段(4月10日—8月20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对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各村(居)委会、各学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考评阶段(8月21日至8月底)

召开会议,对督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通报,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站所、村(居)委会及学校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后、行动迟缓的站所和学校进行表态性发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小组长为责任人的防溺水工作小组,按照时间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督导组对各村及有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对责任制及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2023年各村、单位年度综治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成学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站所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各村及相关站所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宣传、教育、水务、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