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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107 | 发布时间: 2021/8/10 9:48:02
各涉及村(社区)、镇级相关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用地结构,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的有关要求。根据《姚安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

根据2021年3月份,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对涉及村(社区)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查面积为296.06亩,2021年7月份进行前期摸底调查数据汇总,实施地块在400平方米以上,安排涉及村(社区)2021年增减挂钩实施完成任务,详见附表。

二、资金安排

根据《姚安县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即:“一户一宅”原则,明确是对不符合闲置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地块的补助,复垦出的土地仍归原集体或村(居)民。

栋川镇旱地每亩补助6万元,水田每亩补助7万元,其中:30%为工作经费、70%补助宅基地农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15%作镇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15%下拨涉及村(社区)作为工作经费,70%补助宅基地农户。拆除和复垦工程费单独核算,由栋川镇按方案和规定组织实施。

三、实施计划及时限要求

(一)2021年7月31日,涉及村(社区)完成摸底排查,动员农户积极配合拆除,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报批。

(二)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按照《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栋川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栋政发〔2021〕17号)文件要求,镇挂村(社区)领导、栋川国土资源分局挂村(社区)干部、挂村(社区)工作组组长、涉及村(社区)完成涉及农户拆除旧房协议签订、旧房腾退、组织农户配合拆除,由施工方组织实施拆除复垦。

四、有关要求

(一)涉及村(社区)要规范“一户一宅”管理,推动增减挂钩工作落实,拆旧的目的一是增加耕地指标,二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乡村振兴、村庄整治、宅基地管理打基础;

(二)纳入项目拆旧区的要核实是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摸底排查时为耕地的,涉及村(社区)要在本村(社区)范围内重新摸排出建设用地,确保涉及村(社区)任务量足额完成;

(三)拆旧区村庄用地总面积根据全国“三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报批,最终以验收面积确定;

(四)合法宅基地面积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住宅用地批准书为依据确定。非法取得的宅基地原则上不纳入“增减挂钩”补助范围。特殊情况通过村(居)民“一事一议”确定;

(五)涉及村(社区)必须严格把控拆旧区复垦质量,坚决防止拆旧地块中有果树、堆放杂物等造成复垦地块面积、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验收不通过或是验收面积变小。

五、奖惩措施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村(社区),按照实际验收的面积下拨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

(二)不完成或不能足额完成任务指标的村(社区),不下拨工作经费,移交镇纪委追究工作落实不力责任。

附件:栋川镇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下达安排表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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