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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6631 | 发布时间: 2020/11/25 15:45:33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相关中心、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保障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对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调整充实栋川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刘 海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魏培银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春和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家成    镇人大主席

周学秀    镇党委副书记

刘显峰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

刘云彪    镇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赵  静    镇党委组织委员

施怡磊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杨成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周源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孔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梅霜    镇党政办主任

朱振兴    栋川派出所所长

徐静梅    栋川镇财政所所长

杨凤勋    栋川中心小学校长

罗菊蕙    镇民政办主任

周雄关    镇安监办主任

钱达良    道路交通管理站站长、武装干事

周绍宏    栋川供电所所长

李云凤    栋川卫生院院长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由杨春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和镇森林专业扑火队的管理、培训等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及时调整充实村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下设四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调度组

组  长:刘 海

副组长:李家成  魏培银

成  员:刘显峰 刘云彪 杨成龙 周源峰 李孔谏 杨春和

职 责: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相关工作;负责指挥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扑火救灾任务,负责协调和联系县级部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周学秀

副组长:赵  静  施怡磊  朱梅霜

成  员:谢光梅  徐静梅  罗菊蕙  杨彩虹  董 君

职 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物资、协调扑火力量,确保扑火物资实现快速运输,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后勤保障(一般性火灾由村居委会协调供给)。

(三)现场处置组

组  长:魏培银

副组长:杨春和

成  员:杨晓东 刘明星 杨朝会 贵军海 歹 明 黄子辉

张海林 镇森林专业扑火队

职 责:一是抓好镇、村应急扑火队伍建设,负责镇森林专业扑火队的组织、培训、训练等工作;二是调动镇森林专业扑火队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三是向指挥长汇报火灾现场情况。发生火灾时,及时赶赴火场,与涉及村居委会共同成立前线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扑火救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扑火救灾的指示精神;及时向指挥长报告火情及扑救工作的动态信息。

(四)安全保卫维稳组

组  长:刘显峰

副组长:朱振兴 自政军

成  员:周仕忠  何守高 派出所干警2人

职 责: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传,严格依法治火。协助森林公安及时侦破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二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要维护好火场交通秩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解决发生在火灾现场的各种纠纷。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及其下设四个工作组人员工作或职务若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强化管控,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居委会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统筹好镇村包保人员,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细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把林火防控的具体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各山头地块,不留死角,使每个片区、每个山头、每片林子都有明确的行政责任人、管护责任人、应急和扑火安全责任人,实现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坚决把“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灭”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良好氛围。

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全镇将采取包村包组包林地等措施,认真部署,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各挂村领导、挂村工作组组长包保到所挂的村居委会,是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开展好所挂村居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查等工作;

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火险隐患排查及整改、“五种人”监管、森林火灾扑救等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好具体的防火措施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的工作安排部署;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挂村职工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所挂村居委会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防火措施落实、火灾扑救及火案查处等工作;

镇、村包保干部及辖区护林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所包片及林地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护林员为管护责任人,负责做好管护责任划定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管理工作,落实好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村居委会安排的各项森林草原管护任务。

网格化管理包保人员及责任区域:(详见附件4)

(二)提高认识,采取超常规措施

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农事用火增多、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增大、人为火险隐患突出等实际,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检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春节、清明节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时段,各村居委会要增设防火检查哨卡和检查人员,确保监管和督查到位,确保镇、村巡山护林员的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长寿、地角、启明、仁和、郭家凹、海子心、大龙口等村居委会,要组织巡查人员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林地的检查和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

二是竹园、西街、蜻蛉、清河、白龙寺、龙岗、蛉丰、包粮屯等村居委会,要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派专人设卡检查,在重点时段组织巡逻小组进行不间断巡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

三是东街、南街、北街、海埂屯、徐官坝、马草地等村居委会,要落实专人管理,对本村所辖的面山、插花山等派出巡查人员进行检查和巡查,防止因本村人员或其他村人员进入山林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是严格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人的管理,认真落实监护责任,防止“五种人”带火种入山。

五是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加大惩处教育力度,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管理,坚决做到“十不准”

各村居委会和护林员要加大对辖区内住山户、上山从事农事活动人员的管理工作,严格与住山户和上山从事农事活动人员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监督其做到“十不准”:不准焚香烧纸,不准燃放鞭炮,不准进山吸烟,不准烧山狩猎,不准焚烧地埂、瓜塘,不准野炊,不准在野外烤火、烘烤食品和烧火做饭,不准烧山开荒,不准小孩和精神病人等玩火,不准携带火种上山。

三、部门联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中心(站所)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各村居委会要开好两个会议。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将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规定讲深讲透;另一方面要认真组织召开村居民小组群众大会,大力宣传安全用火基本常识和防扑火知识,用反面典型教育引导群众,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用火、安全扑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舆论氛围。

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引导上山祭祀群众用压香压纸取代焚香烧纸,做到“十不准”。

三是各村居委会要教育引导群众管好子女和老人。按照“谁失火谁负责,孩子失火家长负责”的要求,因教育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和老年人失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年人失火自己负责,造成损失的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镇中心小学要加强对各中小学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教育,认真做好“五个一”活动,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四、严格程序,实行火灾信息归口管理制度

全镇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各村居委会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情况后,要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一是及时报告。各村居委会在接到火情报告或发现火情后,应第一时间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将火情信息及时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严禁越级上报。逾期或隐瞒不报,导致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和当事人责任。当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镇、村无法自行组织扑灭的,经指挥长同意后,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二是报告内容要清楚详实。在报告时一定要将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到位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扑救方案、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报告清楚。

五、突出安全,坚决杜绝人员伤亡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突出抓好防扑火安全放在火灾应急处置的首位。

一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和各村居委会要通过逐级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培训、现场实战演练、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手册、广泛粘贴扑火安全知识挂图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和扑火安全意识,熟练掌握紧急自救方法。

二是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需的防扑火安全防护装备,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有序组织扑救,坚决遏制人员伤亡,特别要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各村居委会严禁动员学生、妇女、儿童、老人和未经扑火业务培训的人员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六、细化措施,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一是组建镇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半专业扑火队。由镇级机关站所50名男职工组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统一分6个组进行编排,每个组设1名组长和1名副组长具体负责,一旦出现火情,接到镇党政办集结通知后,由各组组长负责召集各组人员并带领赶赴到指定地点集合。(应急扑火队人员名册详附件2)

二是组建一支20人的镇级专业扑火队。在全镇遴选20名业务素质好、年轻力壮的人员集中到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训练、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可以迅速出动,把火灾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是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人员名册请各村居委会于2020年12月据实登记造册后上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迅速集结。

四是各村居委会要本着属地管理、严密防范、分级响应和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处置原则,结合辖区森林草原火情火险特点,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扑火队伍组建、扑火经费和扑火物资落实、信息上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

七、强化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镇人民政府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居委会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人员未充实到位的,要迅速调整和充实到位,确保信息传递顺畅和高效处置。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必须按值班规定和值班安排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值班,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电台、电话通讯工具的畅通,适时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指挥系统的监控,不得出现脱岗、漏岗、不履职等现象,一旦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归口报告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正确,指挥有力、应对有效,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重大火情需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上报的,经报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统一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八、严肃纪律,确保工作成效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将派出督查组,在高森林火险期对各村居委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一是村居委会防火思想不紧、人员不就位、责任不实、措施不力、隐患不除的,将严格追究责任。自发文之日起至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在管护辖区内发生2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同时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发生3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同时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乃至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职工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要沉到所挂的村居委会做好防火指导督促工作,出现无故不在岗或脱岗2次以上的将在全镇通报批评;出现无故不在岗或脱岗3次以上的年底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所挂村居委会发生3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同时年度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将进行问责乃至行政处分。

三是在高森林火险期,天保、公益林、生态管护人员要专职专岗,不得从事与森林草原防灭火无关的其它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至森林防火期结束。在管护辖区内发生2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管护责任人,各村居委会下一年度一律不得再聘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栋川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栋川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扑救能力,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草原防火机构设置

镇人民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是镇人民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挥机构,负责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负责指挥所日常事务和镇森林扑火专业队的管理。各村委会成立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全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

(一)对火灾和过火面积较小的火灾,由火灾所在地村居委会组织扑救;对过火面积较大,村居委会无力扑救的火灾和村与村交界地段的火灾,由镇组织人员扑救,如镇无力扑救的火灾和交界地段的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迅速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扑救。

(二)建立三级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扑火梯队

第一梯队:镇人民政府组建专业扑火队伍,由镇政府领导调度指挥,日常事务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管理。

第二梯队:镇人民政府以镇政府男职工为主组建半专业扑火队伍,由镇政府领导任领队。

第三梯队:各村(居)委会要以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为骨干建立义务扑火队伍,由村居委会书记、主任领队,并且附电话号码。

(三)镇人民政府负责第一、二梯队的扑火基础知识培训,村委会负责第三梯队的扑火基础知识培训。

(四)扑火梯队各组成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并为每名扑火队员配备“六个一”的必需装备,即一把砍刀、一把拖把、一个水壶、一支电筒、一双手套、一双胶鞋。

(五)凡接到森林草原火情命令后,各梯队要分别按镇防火指挥所的命令在20分钟内做好准备,30分钟内集合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出发。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扑救

(一)发现或接到火灾火情,要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起火的地理方位、风速、火势和估测火灾面积),同时告知友邻联防村委会,以便组织联合扑救,接到报告的村委会或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应立即组织队伍赶赴现场,一方面组织扑救,另一方面进一步摸清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火灾发生后应及时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长担任,并临时任命一名执行员进行统一指挥。

(三)调度指挥

1、将火情通报发生火灾的村居委会,命令其迅速组织扑火队赶赴火场扑救,同时向邻近村委会通报情况,做好扑救和增援准备。

2、如火势无法控制时,要立既调动后备人员赶赴火场,并在距火场较近、能直接观察火情及交通、通讯通畅之处设立临时指挥所。扑火队伍视火情组织扑打,阻止火势蔓延。

3、若仍不能控制火势,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人员将火情报告镇人民政府,并迅速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火场。

(四)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在成立临时扑火组织的同时要成立调查组、通讯组、交通组、救护组、生活组,分别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救灾现场的通讯、交通、对伤员的救护等相关工作。

(五)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措施

1、根据火灾威胁程度不同,划分主次灭火地带。火场附近无天然和人为防火障碍物、火势可以自由蔓延的地带为主要地带,要先集中扑灭主要地带的火,控制火灾蔓延,最后消灭余火。

2、指挥员要纵观全局,加强重点地区布防和危险地带看守,集中优势力量扑灭火头。在林区风向多变或突变时,且风火有可能变成侧风火、逆风火,要抓住时机进行扑救;夜暮降临之后,风速小、相对湿度增大,可然物含水量高不易燃烧,要果断指挥,连夜扑火,速战速决。

3、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火灾中重点保护对象的顺序是先人后物、先重点林区后一般林区。

4、要随时注意火势变化,避免被火围困和人员伤亡。特别是被火围困时,不要顺火跑,要顶风迎火冲出火场,以防止烧伤、砸伤等事故发生。指挥员和带队领导,要对扑火人员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团结教育。

四、火场纪律

1、凡接到火情的村居委会,必须由一名领导带队快速行动,严禁推诿,扑火队员要服从统一指挥调度。

2、火场即战场,扑火人员必须以扑火安全为最高目标,紧密配合,协同作战。

3、对不服从命令、不积极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服从命令、不参加扑火擅自脱逃的扑火人员一律从严查处。

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武装部

一是抓好以民兵为主体的群众义务扑火队建设,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培训、训练等工作;二是调动和指挥各级民兵扑火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三是在紧急情况下,与常务副指挥长协调、研究、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大问题。

(二)镇党政办(应急办)

一是掌握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做好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森林防火文书、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二是做好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三)栋川派出所

一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依法治火,协助森林公安及时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二是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维护好火场交通秩序,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镇财政所

及时按规定安排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监督林草部门搞好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镇中心小学校

一是配合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把“学校包教师、教师包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实处;二是负责组织、指导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六)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一是全面掌握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对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二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各村(居)委会防火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做好火案现场的调查和火案查处工作。

(七)镇民政办

一是负责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牺牲国家职工的抚恤和补助;二是妥善安置灾民;三是必须加强对所管辖的公墓园区坟主的防火安全教育,确保防火期内从事的农事活动和祭拜活动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八)镇卫生院

要组织一支应急医疗队,ー旦发生火灾扑救人员伤亡事故,镇卫生院必须迅速赶赴火场,开展伤病救护工作。同时搞好火场防疫工作,配齐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在防火期内单独放置以备急用。

(九)镇交通管理站

要准确掌握各种扑火物资的储备及分布情况,掌握运输车辆、推土机、装载车等分布情况以便及时调用。

(十)镇宣传办

要积极配合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积极刊登、播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通告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及时发布气象部门提供的火险天气预报和火险警报。

六、森林草原火灾的后勤保障

(一)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勤保障由镇人民政府协调供给。

(二)一般性火灾由村居委会协调供给。

(三)国家职工扑火期间的工资、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国家职工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在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对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火灾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份,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