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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2020年栋川镇农业(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428 | 发布时间: 2019/8/13 9:39:28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根据省、州、县2019—2020年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9—2020年栋川镇农业(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2019—2020年栋川镇农业(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我镇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和保障机制,帮助广大农民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病虫害风险,增强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根据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2020年姚安县种植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农通〔2019〕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部署,以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受灾农民的合法利益为目的;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原则;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开展水稻、玉米、油菜、小麦、马铃薯保险为主要内容。认真总结多年来农业保险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全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着力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抗灾能力,保障农民增收,助推扶贫攻坚及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农业生产者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加强理赔服务监管,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经营管理,承担理赔责任风险。通过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三)自愿参保。通过政策引导、保费补贴、理赔服务和农户参保受益实例宣传等方式调动参保积极性,农户自愿投保。

(四)协同推进。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发挥财政资金支农惠农强农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农效率。

三、实施时间

2019年度,2020年度。

四、保险内容

(一)保险品种

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的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小麦(含制种)。

(二)保险期限

以一个生长周期为一个投保周期: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小麦以齐苗(或移栽成活)到成熟。

(三)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等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险种

保险责任

 

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低温冷害、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害、虫害、草害、鼠害等。

渍涝、低温冷害、稻瘟病、黑条矮缩病、稻飞虱、水稻螟虫、粘虫、稻纵卷叶螟、稻曲病、纹枯病、白叶枯病、草地贪夜蛾、细菌性条斑病等。

 

玉米

 

渍涝、低温冷害,地下害虫,玉米螟、大小斑病、灰斑病、锈病、茎腐病、蚜虫、草地贪夜蛾、粘虫等。

 

 

 

渍涝、低温冷害、白粉病,蚜虫、霜霉病、白锈病、菌核病、草地贪夜蛾、小菜蛾、菜青虫、十字花科根肿病等。

 

小麦

 

锈病、白粉病、蚜虫、草地贪夜蛾、麦蜘蛛等。

 

马铃薯

 

早(晚)疫病,环腐病、黑斑病,软腐病、青枯病、地下害虫,草地贪夜蛾、病毒病、甲虫、块茎蛾、二十八星瓢虫等。

(四)保险金额及费率

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云南银保监局以“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为基本要求,依据省级有关部门测算的农产品成本数据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财力状况、农户支付能力和承保经办机构负担能力,确定各险种保险金额和费率,各级财政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保费进行补贴。

险种

保险费

(元/亩)

保险金额

(元/亩)

费率

(%)

财政补贴比例(%)

农户自负

(%)

水稻

27

600

4.5

90

10

 

玉米

18

500

3.6

90

10

 

油菜

16

400

4

90

10

 

小麦

16

400

4

90

10

 

马铃薯

27

600

4.5

90

10

(五)保险赔付标准

1、保险赔付

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县级农业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勘查,根据不同灾害对作物在不同阶段受损实际情况确定损失率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水稻保险:每季每亩600元,根据作物生长期确定赔付标准。其中:移栽成活—分蘖期为240元(赔偿40%);拔节期—抽穗期为420元(赔偿70%);扬花灌浆期—成熟期为600元(赔偿100%)。

玉米保险:每季每亩500元,根据作物生长期确定赔付标准。其中:出苗(或移栽成活)—拔节期为200元(赔偿40%);拔节期—抽穗期为350元(赔偿70%);扬花灌浆—成熟期为500元(赔偿100%)。

油菜保险:每季每亩400元,根据作物生长期确定赔付标准。其中:苗期为120元(赔偿30%);蕾苔期为240元(赔偿60%);开花期为320元(赔偿80%);成熟期为400元(赔偿100%)。

小麦保险:每季每亩400元,根据作物生长期确定赔付标准。其中:苗期为200元(赔偿50%);抽穗期为280元(赔偿70%);灌浆期为360元(赔偿90%);成熟期为400元(赔偿100%)。

马铃薯保险:每季每亩600元,根据作物生长期确定赔付标准。其中:苗期为420元(赔偿70%);开花期为480元(赔偿80%);成熟期为600元(赔偿100%)。

赔偿计算

赔偿金额=作物生长期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2.承保、定损及理赔

承保方式:保险公司为全县种植业投保出具统一保单,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种植户为受益人,各乡镇农户分户清单必需在交保费时一起交齐,承保分户清单(投保花名册)户名必须与投保农户的身份证、一折通户名一致(名字不可用谐音字代替),花名册必须有身份证号码,所投保项目的亩积。并附农户分户清单(面积超过50亩(含)的种植大户必须随投保花名册附上土地流转合同)。

定损: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后,农作物受损面积小于50亩的,由所属村居委会查勘后出具受损清单上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大于50亩而小于100亩的,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联合村居委会查勘;大于100亩小于500亩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组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负责农作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农作物受损面积超过500亩且损失较大的,请州级相关部门的专家组对农作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确保灾后理赔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理赔:保险公司根据确认的损失及保单约定,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农业保险条例》的要求,规范开展业务,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理赔到户的赔款金额在受灾村居委会(或适当场合)公告公示后,通过银行卡直接赔付到各受灾种植户。

(六)经办机构

2019-2020年全镇种植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开展落地服务,主要工作职责为收集承保资料、农户自缴保费、保单出具、案件赔付等工作。

五、保费构成

2019—2020年种植业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和农户自担保费组成。具体保费比例如下:  

1.水稻、玉米、油料作物: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州级财政补贴7.5%,县(市)财政补贴l7.5%;农业经营者及农户承担10%。

2.小麦、马铃薯: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州级财政补贴7.5%,县(市)财政补贴l7.5%;农业经营者及农户承担l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种植保险工作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镇人民政府、镇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种植业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种植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全镇种植保险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当地种植业保险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实施步骤,及早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组,推动种植保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切实推进种植业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村组核实保险标的,受灾初查工作,并办理投保相关事项,协调种植户按时缴纳保费资金。会同财政所按照本镇实际,认真编制下年度本乡镇种植业保险计划,按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种植业保险补贴配套资金,做好中央、省、州、县等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监管、拨付等工作。按时向上级报送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计划,及时编报年度决算,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发动。镇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群众会等,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加种植业保险。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把种植保险政策落到实处。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和解决种植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发挥各部门参与和支持种植业保险的积极性,确保受灾种养殖户及时、足额获得赔付,切实保护种养殖户利益。

七、时间安排

由于我镇保费收缴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村居委会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各环节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水稻、玉米,大春马铃薯在6月15日前完成参保农户自筹承担保费的收缴和办理投保手续,6月20日前将投保清单电子文档、群众自筹承担保费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油菜、小麦,小春马铃薯在11月15日完成参保农户自筹承担保费的收缴和办理投保手续,11月20日前将投保清单电子文档、群众自筹承担保费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


附件:栋川镇2019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表


栋川镇2019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计划表

村居委会 水稻
(亩)
应交保险费
(元)
玉米
(亩)
应交保险费
(元)
大春
保险费小计
(元)
油菜
(亩)
应交保险费
(元)
小麦
(亩)
应交保险费
(元)
马铃薯
(亩)
应交保险费
(元)
小春
保险费合计
(元)
全年
保险费合计
(元)
长寿 1250 3375 1500 2700 6075 1400 2240 1100 1760 30 81 4081 10156
地角 700 1890 2100 3780 5670 1500 2400 1000 1600 30 81 4081 9751
龙岗 850 2295 1650 2970 5265 1400 2240 1000 1600 30 81 3921 9186
竹园 250 675 800 1440 2115 900 1440 600 960 30 81 2481 4596
马草地 500 1350 3000 5400 6750 1200 1920 900 1440 30 81 3441 10191
启明 200 540 1250 2250 2790 900 1440 600 960 30 81 2481 5271
徐官坝 500 1350 2200 3960 5310 1200 1920 1000 1600 30 81 3601 8911
蜻蛉 300 810 1900 3420 4230 700 1120 800 1280 30 81 2481 6711
清河 800 2160 2100 3780 5940 1600 2560 700 1120 30 81 3761 9701
仁和 300 810 1550 2790 3600 1000 1600 600 960 30 81 2641 6241
蛉丰 400 1080 2700 4860 5940 900 1440 700 1120 30 81 2641 8581
包粮屯 400 1080 1800 3240 4320 1200 1920 600 960 20 54 2934 7254
海埂屯 400 1080 1200 2160 3240 900 1440 500 800 30 81 2321 5561
郭家凹 1000 2700 1200 2160 4860 1100 1760 500 800 30 81 2641 7501
海子心 800 2160 1400 2520 4680 1000 1600 600 960 30 81 2641 7321
大龙口 400 1080 3800 6840 7920 1700 2720 1000 1600 30 81 4401 12321
白龙寺 400 1080 2400 4320 5400 1400 2240 800 1280 30 81 3601 9001
合计 9450 25515 32550 58590 84105 20000 32000 13000 20800 500 1350 54150 13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