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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402 | 发布时间: 2019/5/9 9:46:20

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站所: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扎实有效地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逐年下降,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明显的防灾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全镇部分村民小组靠山而居,由于地质环境脆弱,加之地震频繁等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全镇境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根据统计上报核实,目前全镇境内共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分布在全镇2个村委会,威胁人员13户58人。为认真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站所,必须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充分发挥各自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扎扎实实地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阳春红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海波   镇人大主席

李家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孔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朱梅霜   镇党政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何志斌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

徐静梅   镇财政所所长

周新祥   镇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周雄关   镇安监办主任

刘 明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菊蕙   镇民政所所长

庞世坚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钱达良   镇道路交通管理站站长

曾振祥   栋川公安派出所所长

周绍宏   栋川供电所所长

李  智   栋川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凤勋   栋川中心校校长

王 林   龙岗村委会主任

王  禄   仁和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栋川国土资源分局,由何志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继续实行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具体挂点联系情况如下:

龙岗村委会:龙岗粮点后山崩塌,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孔谏负责督促检查。

仁和村委会:老葛冲小组山体滑坡,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家成负责督促检查。

各挂点联系领导在汛期(5—11月)要对各自挂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检查,并认真填写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后,于每月30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镇人民政府在继续实行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相关站所。各涉及村居委会要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镇项目办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镇道路交通管理站要做好乡村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的排查、监测和险情处置工作;镇水务服务中心要做好病险水利设施排查和山洪预警监测工作;应急管理办要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镇民政所要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其他涉及站所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和镇财政所要积极向县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逐步对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有条件的进行搬迁避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各涉及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因地制宜,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疏通排水,削坡减载、砌挡加固、植树种草等简易治理,改善环境,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对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汛期做好“工棚躲避、帐篷转移、投亲靠友”等提前避让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站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在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和规划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把关,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项目,在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情况下,一律不得审批。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站所要在严格执行《楚雄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用地选址调查工作,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审核上报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确保农村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要评估到位的地质灾害“五到位”要求。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站所要适时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单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全镇靠山而居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及广大村民住宅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附件:1.栋川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栋川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性应急预案

          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

          5.姚安县XX(单位)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记录表

          6.姚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意见书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日

附件1


栋川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州人民政府发布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以及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特编制本方案。

一、2018年我镇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8年降雨量偏少,降雨相对集中,各有关部门适时对原隐患点进行监测、预报、预警,加之雨量偏少等自然原因,未出现地质灾害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二、2019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范围

栋川镇原清河居委会黄连箐组滑坡点经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专家鉴定,已取消该隐患点。目前,栋川镇境内现有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涉及2个村委会,受威胁农户13户58人。2019年全镇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和范围是:

1.龙岗粮所后山坡部分崩塌地段。

2.仁和村委会老葛冲村民小组滑坡。

三、2019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2019年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定为5月1日到11月15日。如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四、2019年栋川镇地质灾害防治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村居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要继续实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三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镇人民政府与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各村要针对个别不适应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二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组织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能够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各有关站所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栋川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六项制度,分别是:

<A>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1.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11月15日。

2.每年的5月1日镇人民政府排出本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人员名单、值班电话,上报县级有关部门。

3.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

4.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交接。

5.汛期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6.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级有关部门。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B>险情巡查制度

1.镇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所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范区段,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在汛期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巡查检查;并积极指导和配合村居委会做好险情巡查,密切注意灾情动态和做好灾情预警、预报工作。

2.汛期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响动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定期对地质灾害点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进行观测记录,一旦发现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马上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3.加强巡查痕迹管理,必须做好每次巡查结果记录清楚、完整,年终进行检查。

<C>灾情速报制度

1.灾情紧急情况报告。巡查过程中如发生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将情况报告上级。

2.发生一般地质灾害,村居委会要在60分钟内将详细情况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值班人员应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并保持与发生地质灾害点的联系。

3.发生一般以上(较大级、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各村居委会要在灾情发生30分钟内必须将详细情况向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值班人员应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并保持与发生地质灾害点的联系。

4.灾情速报内容:地质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灾害发生趋势,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D>“两卡”发放制度

1.我镇范围内地质灾害点全面实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发放制度。

2.“两卡”的填写发放工作,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由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具体负责。

3.“两卡”发放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相关单位和隐患点监测人员。

<E>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

1.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应急处理建议、防治措施等。

2.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时,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地勘单位编制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后,报告县人民政府。

<F>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

1.为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栋川镇辖区的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由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联系点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挂点领导的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和指导监测人员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和预警预报工作;(2)负责组织做好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工作;(3)负责组织做好汛期值班和发生灾情、险情时的先期处置工作;(4)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的发放工作;(5)负责做好宣传、培训、教育等其他相关工作。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村居委会一是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各村居委会和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巡查,重点对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

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站所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层层举办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基本知识和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作用。三是要做好各地质灾害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群众会、户长会,做好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对突出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周围群众能迅速且有序地转移避险,防止人员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监测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率要达到100%,每年的培训工作要在汛期前完成。









附件2


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姚安县人民政府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顶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本镇行政区域内出现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以及发生地质灾害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在不可预见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在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者发生地质灾害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灾害应急和临灾应急两类。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的原则。

(七)镇人民政府“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在上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先期处置工作。

(八)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建设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主动参与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责任。

二、地质灾害和临灾险情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个等级。

三、分级负责

(一)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镇人民政府启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指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和抢险工作。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指导。

(二)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中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镇人民政府启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镇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指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和抢险工作。

(三)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统一指挥地质灾害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2.收集和汇总灾情,按照灾害级别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紧急应对措施。  

3.指挥有关站所立即到达指定岗位,采取紧急抢救措施。

4.调动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5.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储备救灾物资。

6.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7.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

(四)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同级政府“应急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镇党政办、栋川国土资源分局、民政所、卫生院、财政所、派出所、中心校、水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栋川供电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站所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和建议,防止地质灾害进一步扩大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民政所:负责核查报告灾情,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和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分发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以及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收集上报灾区疫情监测信息

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灾区水利设施的安全工作。

中心校:负责做好学校师生安全工作。

派出所:负责做好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及必要时的交通管制工作。

财政所:负责落实政府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帮助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交通、电力等有关站所:负责做好恢复灾区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畅通,公共设施安全、宣传报道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地进行。

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四、地质灾害监测

灾情和险情报告

(一)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应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镇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临灾险情报告,应当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三)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地质灾害防范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四)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及时将气象预警通知到各有关村委会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监测人员。各责任站所和责任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要求,组织群众做好日常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临灾险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村居委会或栋川国土资源分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或临灾险情报告的当地村居委会,应当果断采取措施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情况紧急时,可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险。

(六)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并及时提供地质灾害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报、谎报地质灾害情况。

五、灾害应急

(一)在接到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的报告后,在未确定级别之前,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

(二)经核实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中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镇人民政府启动本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采取如下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六、应急保障

镇人民政府组织民政、财政、各相关站所将应急资金、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的筹集、储备和管理纳入本级《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急保障系统,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中不履行职责的,将追究责任,按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善后处置

(一)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应组织救援队伍和当地群众,对灾区群众财物进行清理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避险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中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的补助和抚恤工作。

(三)地质灾害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当地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

(四)根据地质专家应急调查意见,对有条件治理的,地质灾害所在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向县、州申请立项勘察和设计,尽快对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对无条件治理的村委会,要做好规划选址,向县、州申请群众易地搬迁项目。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五)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要积极配合地质灾害所在村居委会做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立项勘察、设计项目申报,以及群众易地搬迁规划的选址和地质勘察工作。

八、附则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由现场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统一发布,未经许可,任何站所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栋川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单点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栋川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位于龙岗村委会粮点后山(灾害类型为崩塌,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7户农户36人)、仁和村委会老葛冲(灾害类型为滑坡,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6户农户22人)。两个隐患点威胁农户13户,58人,住房约40格及生产生活辅助设施。为充分做好龙岗村委会粮点后山、仁和村委会老葛冲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地质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杜绝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龙岗村委会粮点后山崩塌、仁和村委会老葛冲滑坡2个隐患点。

(三)此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协调配合的原则。

(四)镇人民政府负责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人民政府组建综合协调统计组、应急调查组与后勤保障组等3个小组,确保地质灾害、险情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一)综合协调统计组

组  长:阳春红

组  员:朱梅霜  何志斌  余志超  刘晓花  付毕茹

工作职责:1、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2、迅速安排调配应急抢险车辆;3、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详细了解灾险情,结合县自然资源局应急处置工作安排,《云南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卡》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4、负责统计灾情,汇总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应急组在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准确情况收集汇总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5、做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二)应急调查组

组  长:李家成

成  员:何志斌  周雄关  苏家寿  郭兴昌  李有珊  周荣华  季国银

工作职责:接到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迅速赶赴灾区,指导涉及村居委会组织群众转移避让,选择群众临时安置点、落实监测方法和监测人员,做好灾险情监测工作;迅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应急调查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抢险、排险和救灾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栋川国土资源分局组织“两卡”发放,设置警示标志,做好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定时、不定时报告灾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阳春红

成  员:朱梅霜  徐建梅  罗菊惠  王林  卢晓彬  蔡光学 王禄  赵文早  关以雄

工作职责:负责与气象部门对接提供气象资料,确保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必须设备、物资、器材供给;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夜间应急照明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上级领导和专家的接待安排工作。

三、附则

(一)各村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工作纪律,汛期中一般不得离县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二)各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预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4


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各有关站所:

今年汛期即将来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进入重点防范期。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和指挥系统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按照《栋川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等规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村委会按照《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安排好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工作。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请于5月15日前,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固定值班地点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箱一并上报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并对外公布。

(二)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各村委会负责人和其他值班人员,汛期中必须做到全天24小时开机值班,保持手机24小时处于良好通讯状态,不得因内部安排轮流值班而关闭手机,手机号码一般不要更换,若有变化及时上报备案。

(三)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汛期值班中,要严格按照《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的要求遵守值班纪律。值班人员遇特殊事情外出时,必须经镇人民主要领导批准,栋川镇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或值班工作人员外出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四)值班期间栋川镇国土资源分局和各居村委会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人员,落实好固定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必须做到办公室或值班室有人值守,不得采取电话呼叫转移方式,镇人民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值班人员出现脱岗、离岗现象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的,将探究有关人员的职任。



附件4-1


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根据《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实施细则》(姚自然资通〔2019〕5号),以及《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管理工作。

第二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一般为每年的5月1日至11月15日,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提前或延长。

第三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由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第四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为李家成副镇长。值班工作人员为分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联系畅通。非正常工作时间接到灾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处理应急事务。遇有重大灾情或特殊情况必须24小时在办公室值守。

第六条  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1.及时处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重要天气通知,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相关文件;

2.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值班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值班工作人员职责

1.及时收集整理各村(居)委会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按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工作;

3.配合做好地质专家及时参与地质灾害巡查、应急调查和灾、险情的处置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第七条  汛期值班期间,镇政府成立综合协调统计信息上报组、巡查排查调查组和后勤保障组三个应急组,确保地质灾害灾、险情能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第八条  各组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统计组

组长:朱梅霜

成员:余志超  刘晓花  付毕茹

职责:1.接到发生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

2.迅速安排调配地质灾害应急车辆,并在15分钟内到达办公室等待安排;

3.迅速安排有关人员详细了解灾、险情,填写《云南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速报卡》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

4.负责灾、险情统计,信息汇总;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应急组在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准确情况收集汇总后,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

5.做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具体事务。

(二)应急调查组

组长:李家成

成员:周雄关  罗菊蕙  何志斌  苏家寿  郭兴昌  李有山周荣华  季国银

职责:1.根据《栋川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接到发生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办公室,参与研究灾、险情处置工作;

2.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迅速赶赴灾区,指导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组织群众转移避让、选择群众临时安置地点、落实监测方法和监测人员,做好灾险情监测工作;

3.迅速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调查工作,为当地村委会、村民小组组织抢险、排险和救灾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4.组织“两卡”发放,设置警示标志,做好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

5.定时、不定时报告灾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马海波

成员:朱梅霜  罗菊蕙  刘晓花  付毕茹 余志超

职责:确保灾害现场抢险救灾必须设备、物资、器材供给;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夜间应急照明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

第九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国土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栋川镇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工作纪律,汛期中一般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第十条 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各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4-2


栋川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人员名单


值班领导:李家成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值班人员:朱梅霜 镇党政办公室、应急主任办公室

何志斌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人、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苏家寿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李有珊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郭兴昌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周荣华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季国银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余志超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刘晓花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付毕茹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

值班地点:镇党政办公室 值班电话:6082606

栋川国土资源分局值班电话:6082635





附件5

姚安县                       (单位)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记录表

巡查地点

 

巡查检查日期

                  

县市巡查人员签字

 

乡镇巡查人员签字

 

乡镇挂点联系领导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隐患点监测员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联系电话

 

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1.地质灾害类别: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2.地质灾害规模: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

3.威胁人数:              

4.预警信号:敲锣□、喇叭□、鸣哨□、广播□、手摇报警器□

巡查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是否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2.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情巡查和应急调查等措施是否到位;

3.乡镇汛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是否24小时有人值守,信息畅通;

4.《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是否全面发放,填写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准确,《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是否粘贴在家中醒目位置并妥善保留;

5.抽查受威胁群众是否知晓临灾预警信号、疏散撤离线路、临灾避险地点等;

6.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出现监测人员脱岗、离岗现象,监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监测补助经费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7.隐患点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8.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是否采取临灾避险措施。

巡查检查受威胁农户情况

共巡查检查受威胁户:       户。


 

对监测员提出的要求:


 

对受威胁户提出的要求:


 

隐患点监测方法设置合理情况:


 

被巡查户签字:


巡查存在的

问题

 


整改建议

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