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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651 | 发布时间: 2019/3/5 16:00:35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级各有关站所:

为认真抓好全镇2019年春季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动物防疫成果,促进全镇现代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做好2019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18年楚雄州部分乡镇仍然散发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点状疫情,实验室监测也检出这些病源存在。当前我镇不仅面临着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的严峻考验,还面临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严峻威胁。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站所务必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动物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上,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作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确保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到位,人员措施到位,经费物资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

当前,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的疫区封锁逐步解除,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生猪及其产品的长途调运将逐步恢复和活跃,非洲猪瘟病毒随潜伏期内的生猪或被污染的生猪产品长距离快速传播的风险加大。全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长期性,必须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意识,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心理,认真落实《姚安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姚防指办〔2019〕7号)各项措施, 按照“工作力度不减、严管标准不降、牵头协调和部门联防联控不变”的总体思路,调整优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生猪移动监管、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的培训力度,继续宣传《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让每一位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经营主体清楚明白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疫情危害和防控要求,把“七要”“九必追”“五不补”等防疫主体责任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养殖场户、运输、屠宰加工、经营等主体,督促他们提高防疫意识,强化防疫设施改造升级,健全完善防疫制度,严格落实临床巡查和异常情况报告、泔水禁喂、车辆人员进出管理、运输车辆及环境清洗、消毒、出售或购入生猪申报检疫等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抓好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镇。

三、认真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全镇上下要继续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并于2019年3月25日前全面完成春季强制免疫工作。在开展强制免疫的同时开展非洲猪瘟拉网式排查。按照《楚雄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姚防指〔2018〕1号)的要求,我县继续加强“两病”的免疫、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对“两病”免疫政策调整后疫情不反弹。同时,在国家尚未退出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前, 要同步组织开展一次小反刍兽疫的普遍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各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四、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认真抓好2019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

(一)加强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免疫工作,继续巩固“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对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落实程序免疫制度,对符合“先打后补”条件的养殖场户,要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 知》(云农牧〔2018〕84号)积极推行“先打后补”。加强免疫痕迹记录,完善免疫档案管理,确保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尽免,使存栏畜禽随时处于免疫有效保护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规模养殖场跟踪监管服务责任落实制度。坚持挂牌到场,监督、指导、服务到位。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动物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档案,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要积极推行“动物产地检疫联动报检制度”。应用“动物免疫出证系统”,推行“动物产地检疫联动报检制度”是全面有效提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村居委会镇畜牧兽医站要结合开展春季集中免疫,认真组织实施《楚雄州建立动物产地检疫联动报检制度工作方案》,加速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进程,确保整个动物防疫体系工作中的免疫、检疫、监管工作环环相扣、不留死角,真正达到“以监保检、以检促免、以免固防”的目的。

(四)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创建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开展多元化兽医服务,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机制、社会化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上级2019年要启动2 个以上乡镇政府购买兽医公益性服务试点工作,年底将纳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五、加强疫苗规范化管理

各村居委会、村级畜牧兽医人员、镇畜牧兽医站要严格按照楚雄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云南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的通知》(楚疫控(函)〔2016〕14号)和《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空瓶回收处置的通知》(云疫控〔2017〕10号)要求,完善疫苗出入库工作台账和领用手续、疫苗空瓶回收集中销毁处理等痕迹(销毁图片)材料,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切实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疫苗浪费。认真做好疫苗到站验收、登记入库、冷链保障等工作,确保疫苗不因运输、贮藏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导致失效的事件发生。春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疫苗使用和疫苗空瓶回收情况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局将适时组织对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情况进行核查,若发放的疫苗与回收疫苗空瓶账物不相符或保管不当造成浪费或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切实做好免疫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免疫结束后要适时组织采样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的要求及时补免。要加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各村居委会、镇畜牧兽医站要结合春季集中免疫开展好疫情排查和监测,重点做好牛羊养殖场(户)的家畜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净化工作,特别是2018年度家畜布病监测结果有阳性的场(户)、辖区内的种畜场、规模牛羊养殖场和从外地引进过种牛羊的养殖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继续加强马传染性贫血例行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巩固2016年消灭马传染性贫血成果。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全县公共卫生安全。

七、强化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尤其要强化移动畜禽检疫监管和规模养猪场生物安全防范监管,严格管控落实引种检疫报批,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的传入,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州、县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严格检疫,规范出证”,认真组织实施好检疫出证和监管工作。要认真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检疫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全面实行“满足申报条件”方可受理,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满足出证条件”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各检疫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八个不得”,坚持收齐申报材料方可受理,并正确使用检疫申报单、受理单、检疫结果处理通知单。全面实行电子出证(机打检疫证)认真做好检疫工作台账记录。要切实强化生猪及其产品等移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跟踪检疫监管制度,认真落实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以及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冷库报备和抽检制度,严防疫情传入。继续关闭所有生猪交易市场,防范市场流通传播非洲猪瘟疫情。要强化和规范屠宰环节监督管理,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云农牧〔2019〕4号)规定,监督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和留样备检。加强“两个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抓好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活禽交易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和采样送检,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八、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应急管理

镇村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大疫情监测监控工作力度,一旦发现疫情必须采取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疫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和报告行为,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认真实施封锁、消毒、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病理解剖、采样送检、病死动物和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等科学规范的动物疫情处置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动物疫情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严肃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

九、做好督促检查和防疫档案管理

各村居委会、镇畜牧兽医站要精心组织,加强免疫进展督促检查,于2019年3月25 日前克期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并上报相关总结和报表,继续执行免疫密度领导签字认可制。从开始之日起施行免疫进展周报制,每周五下午四点前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防结束后,各村居委会镇畜牧兽医站要对防疫工作进行自查,建立和完善强制免疫各项工作痕迹档案资料,接受各级组织的随机抽查,坚决杜绝防疫工作的死角和免疫空白点。为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督查,镇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村居委会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栋川镇2019年动物防疫包保责任人名单


栋川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