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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川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
来源: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1477 | 发布时间: 2018/7/12 20:51:56

各村居委会、相关站所:

为加快全镇种植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步伐,减少种植户灾害风险,促进农业持续增长,根据姚安县农业局、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姚安县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种植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农通〔2018〕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受灾农民的合法利益为目的;以确保农民不因灾致贫、灾后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为目标,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覆盖面广的种植业保险长效机制,提高农民抗灾自救能力,减少农业灾害损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投保面积

全镇2018年度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为48950亩,其中:水稻10950亩、玉米24000亩、油菜14000亩。各村居委会投保面积详见分配附表。

三、保险相关政策

(一)保险范围

1.保险标的:符合当地农业部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生产管理要求的水稻、玉米、油菜,以水稻、玉米、油菜间作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标的。

2.保险期限:水稻作物移栽大田成活,玉米、油菜播种齐苗期(移栽成活)开始,至作物成熟收割时止,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3.保险责任:

水稻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冻害;病虫害、草害、鼠害。

玉米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冻害;病虫害、草害、鼠害。、

油菜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渍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低温冻害;病虫害、草害、鼠害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1.保险金额

(1)水稻每季每亩保险金额448元。

(2)玉米每季每亩保保险金额485元。

(3)油菜每季每亩保保险金额334元。

2.保费

(1)水稻每季每亩基本保险费19.5元。

(2)玉米每季每亩基本保险费16.5元。

(3)油菜每季每亩基本保险费13.8元。

(三)保费构成及管理

2018年种植业所需的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和农户自担保费组成,具体补贴和承担保费比例如下:

1.中央财政补贴40%:水稻7.8元/亩,玉米6.6元/亩,油菜5.52元/亩。

2.省、州、县级财政补贴50%:即水稻9.75元/亩,玉米8.25元/亩,油菜6.9元/亩。

3.种植户承担10%:水稻1.95元/亩,玉米1.65元/亩,油菜1.38元/亩。

(四)承保、定损及理赔

严格执行“四到户、两公开”,“四到户”即“承保收费到户、凭证发放到户、损失确定到户、赔款支付到户”;“两公开”即“承保信息公开、理赔结果公开”。

1.承保方式: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农业局作为全县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投保人。在特别约定中注明种植户为受益人,并附农户分户清单,各村(居)委会农户分户清单必须在交保费时一起交齐,承包分户清单(投保花名册)户名必须与农户的一折通户名一致(名字不可用谐音字代替),投保花名册必须有身份证号码,所投保项目的面积。投保时面积超过50亩(含)的种植大户必须随投保花名册附上土地流转合同。

2.定损及理赔:发生保险灾害事故后,在镇三农保险办公室领导下,做好农作物灾害损失的查勘定损确认,确保灾后理赔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定损时定损农户名单要求与投保农户名单一致,定损面积不能超过投保面积。

2016年-2018年云南省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项目,主承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主要负责出单以及承担赔款支出;共保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财险),主要负责保费的收取、事故现场查勘、定损等落地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姚安支公司根据确认的损失及保单约定,理算到户的赔款金额在受灾村(居)委会(或适当场合)公告公示后,直接支付兑现到各受灾种植户的惠农一折通或银行卡。

(五)赔偿标准

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损失率和不同生长期比例分期进行赔付,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水稻保险:每季每亩448元,其中:移栽成活—分孽期为179元(赔偿40%),拔节期—抽穗期为314元(赔偿70%),扬花灌浆期—成熟期为448元(赔偿100%)。

2.玉米保险:每季每亩485元,其中:移栽成活—拔节期为194元(赔偿40%),拔节期为—抽穗期为339.5元(赔偿70%),扬花灌浆期—成熟期为485元(赔偿100%)。

3.油菜保险:每季每亩334元,其中:苗期为100.2元(赔偿30%),蕾苔期为200.4元(赔偿60%),开花期为267.2元(赔偿80%),成熟期为334元(赔偿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农业保险工作覆盖面广、操作难度大,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要增强责任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组长,农技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栋川政策性农业(种植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中心,各有关单位要在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加强沟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镇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推动种植业保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统一协调各村居委会,负责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农业保险工作任务;负责本辖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组织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费农户自缴保费的收取、保费的缴存、保险凭证发放工作;负责受理农户的报案并向保险公司转报案和协助现场查勘、定损、理赔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公司赔款定损到户,协调农户办理理赔手续,配合公司将赔款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的账户;负责组织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办理上级政府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农业保险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户保险承保、理赔纠纷。

(二)强化宣传,严格时限。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系统的农业保险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农业保险专题会议、编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业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进行整村推进的投保模式,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摸底,及时造册,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分品种分户清单,确保投保面积,统一办理保险手续,收缴农户应承担的保险费。水稻、玉米保险费收取在2018年7月25日前完成,油菜保险费收取在11月5日前完成。在缴纳农户自担保费时一并上交承保分户清单到农技中心,承保分户清单(投保花名册)户名必须与农户的一折通户名一致。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农技中心、各挂村工作组要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不折不扣地把种植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调研和督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纠正和解决种植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承保和理赔服务,确保种植户及时、足额获得赔付,切实保护种植户利益。把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战略性投入,以培育农村保险市场为切入点,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发展、符合农民需求的农业保险险种,真正把农业保险办成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强民工程。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镇人民政府将于7月20日前对各村居委会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