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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永公路沿线2019年度商品蔬菜规划种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7653 | 发布时间: 2018/9/30 8:26:34

栋川镇、光禄镇、太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打造姚安“一县一业”蔬菜主导产业,全面加快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步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南永公路沿线进行商品蔬菜规划种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度小春季开始,以紧邻南永公路“中轴线”两旁,南起白石地村委会,北至吴海村委会,发展2500亩外销商品蔬菜种植,示范带动全县发展10万亩蔬菜种植,实现年生产外销商品蔬菜30万吨以上,实现总产值10亿元以上。分乡镇规划区域及种植任务如下:

(一)栋川镇。规划三个片区,种植任务1500亩。

1.仁和片区。涉及仁和、蛉丰2个村委会,南起高枧槽排洪沟与白石地村交界,北至大坝海埂,种植任务500亩;

2.蜻蛉片区。涉及清河、蜻蛉2个村委会,南起仁草公路入口,北至清河朱家村南口,种植任务300亩;

3.龙岗中学片区。涉及徐官坝、长寿、启明、地角、马草地5个村委会,南起环城北路入口,北至美菱食品厂,种植任务700亩。

(二)光禄镇。规划2个片区,种植任务600亩。

1.草海区。涉及草海、江尾、班刘3个村委会,南起美菱食品厂,北至游客接待中心,种植任务300亩;

2.后营片区。涉及小邑、后营、吴海3个村委会,南起游客接待中心,北至吴海车站,种植任务300亩。

(三)太平镇。规划一个片区,涉及白石地村委会,南起下口坝水库以下三角地,北至高枧槽排洪沟与仁和村交界,种植任务400亩。

二、扶持政策

为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到规划区流转土地发展蔬菜种植,示范带动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对自愿于2019年度小春季开始到紧邻南永公路两旁规划区域内流转土地或利用本户承包耕地发展蔬菜种植,且规模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300元给予购置有机肥、种苗或土地租金等方面的一次性生产扶持,扶持资金由县农业局整合产业发展资金下达各乡镇,严格按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南永公路沿线2019年度商品蔬菜规划种植对发展我县“一县一业”蔬菜主导产业,打造休闲观光农业之乡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栋川、光禄、太平三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做好南永公路沿线2019年度商品蔬菜规划种植工作,确保实现群众增收目标。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栋川、光禄、太平三个乡镇要按照紧邻南永公路两旁设地区域100—200米范围内,科学合理做好田块规划,原则上要选择交通方便,自然环境适宜,旱季有生产用水,雨季能防洪排涝的田块规划种植,确保不因自然灾害造成生产损失。

(三)以经营主体为主,流转土地种植。栋川、光禄、太平三个乡镇要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到规划区流转土地发展蔬菜种植。各乡镇要通过逐级召开群众会议,组织农户“一事一议”商定土地流转年限、流转价格、收益分配等事项,及时与有种植意愿的经营主体签订流转协议,确保有主体来承接租赁土地发展蔬菜种植。

(四)引进营销企业,发展订单生产。栋川、光禄、太平三个乡镇和县农业局要及时与佳祎公司、金科利公司等本地蔬菜营销企业对接,同时积极寻找外地客商,动员有实力的营销企业,引进适销对路特色品种,来与种植主体合作,签订收购协议,发展订单生产,确保实现增产增收。

(五)明确时限,克期完成种植任务。栋川、光禄、太平三个乡镇和县农业局要认真对照2019年小春生产节令,算准农时节令账,确保9月底前完成种植区域田块规划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土地流转和种植主体引进工作,10月底前完成营销企业订单签订和育苗工作,11月中旬以前及时进行蔬菜种植。


附件:姚安县2019年南永公路沿线蔬菜规划种植计划表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姚安县2019年南永公路沿线蔬菜规划种植计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种植面积

补助资金计划(万元)

1

栋川镇

1500

45

2

光禄镇

600

18

3

太平镇

400

12

合计

2500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