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年)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3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姚安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全县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科教兴县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促进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进一步合理优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好农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发展,处理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与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关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补齐短板,筑牢底部。坚持精准施策,切实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经费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夯实教育发展的底部基础,确保两类学校正常运转。
(三)创新机制,促进发展。进一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不断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成果,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不断促进两类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合理,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建成标准化乡镇寄宿制学校46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乡村小规模学校42所(其中:既是乡镇寄宿制学校又是乡村小规模学校26所),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教师待遇得到保障,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乡村教育作为推动姚安县乡村振兴和促进全县教育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进一步夯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姚安县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两类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两类学校建设日常工作。
(二)优化两类学校布局规划
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根据县内各乡镇人口分布情况,在每个乡镇规划建设1所功能齐备、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公办寄宿制学校。稳定现行校点布局,稳妥处理好校点撤并问题。对闲置校舍进行产权登记,闲置校舍主要用于发展教育以及开展与教育有关的活动。对于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三)改善办学条件
1.进一步落实办学标准。按国家和省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逐校编制两类学校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校舍建设、装备配备、信息化、安全防范等基本办学标准。保障小规模学校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使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为学校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对于寄宿制学校,要在改善教育教学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及文体活动所必需的场地与设施条件保障。将新建和改扩建校舍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优先保障教育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处理现有中小学土地使用权,及时对学校的不动产进行登记发证。(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切实加快学校建设。加强项目规划申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使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基本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需求,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实施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文明卫生水平。坚决防止建设豪华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编制岗位管理。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严格执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挤占、挪用、截留教师编制或教职工在编不在岗、随意抽调借调教师等行为以及“有编不补、长期空编”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教职工编制统筹机制,在核准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教职工和校长的培养培训、选拔聘任、考核、使用,适度向两类学校倾斜,及时向财政部门备案。不断完善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设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批准的岗位总量内统筹并向两类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保障教师职称即评即聘。将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深化两类学校后勤服务改革,充分考虑就餐人数、供餐次数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食堂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的比例,其中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勤人员。(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核定两类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县城与乡镇教师实际收入水平,适当给予倾斜。要继续做好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在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通过新建教师周转宿舍、闲置房屋维修改造、统筹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式改善教师居住条件。(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每年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继续组织实施好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培养省级公费师范生、遴选优秀乡村教师到县城学校跟岗学习、培养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培养综合素质较强的小学全科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通过实施“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国培计划—送教下乡”项目和开展校本研修等方式,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两类学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鼓励师范生到两类学校开展教学实习。(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投入体制机制
1.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落实对不足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标准补助政策。继续执行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将聘用两类学校后勤安保人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优先将两类学校列入教育工程项目专项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县域内中小学财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校财校管,集中核算”的管理模式,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突出中心学校和两类学校办学的主体性,按照学校的教育经费预算,直接将教育经费划拨到学校,各中心学校积极推进民主理财,切实负责对其管辖的每所学校教学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不得挤占、挪用两类学校的教育经费。(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1.充分发挥中心学校作用。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的统筹作用,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进乡镇中心学校改革,完善中心完小管理机制,建立中心学校班子带头上课带头管学校制度,推动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为中心学校配齐配足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专兼职教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统筹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时安排,推进中心学校采取“一校带多校”同步互动课堂模式,使小规模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对两类学校的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以乡镇中心学校为龙头、村完全小学为支撑、办学点为节点的乡镇教育发展体系。(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完善育人模式。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统筹课堂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作用,注重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现象发生。密切家校联系,完善家访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作用,促进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使乡镇寄宿制学校真正成为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切实加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适龄残疾少儿教育、康复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其生活能力和融入社会的能力。开展有利于民族团结和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做好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3.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按照“云网端融合、四全两有、千兆到校、百兆到班”的要求,加快推进楚雄教育网建设,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按照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发挥优质学校和教研室的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和引导师生参与学习互动交流。引进或开发教育优质资源,通过线上教学、电子课堂、录播教室等信息技术手段,将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两类学校,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入推进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推进对口支教。鼓励具备条件的志愿者到两类学校支教,积极引导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骨干教师到两类学校工作,实现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全覆盖。对在支教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长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在评优、晋职(级)、外出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城乡间学校深入开展教学交流,多形式组织校际教学研讨活动,大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两类学校中的作用。(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细化职责分工。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做好两类学校建设规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按上级要求筹集建设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两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教师管理和教师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做好规划审核、用地落实、土地权证登记办理、建设程序办理审批、建设质量监管等工作。各学校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二)加强督导考核。完善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两类学校全部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确保教育监督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置,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积极发挥督查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的作用,边督边改、以评促改、以改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切实推动办好两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