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  姚政办通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3917 | 发布时间: 2019/8/7 16:45: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让人民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姚安”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优化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载体;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不变,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原则

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始终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不变,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三级联动,分类指导,共同发展的原则

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事业统筹发展、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带乡、以乡促村的医疗卫生发展格局。对于边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强化扶持措施,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县乡村医疗服务均衡发展;对发展情况较好的卫生院,以慢性病综合防治、综合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乡村医疗服务基础。

(三)坚持八个不变,统一管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坚持“八个不变”,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财政投入体制不变。县级医院以管理、人才、技术、设备、培训等为主要支持手段,以整体管理的形式,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集团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引领作用,着力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探索开展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建立“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为基层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方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预防和康复在基层”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65%以上。

四、建设范围

组建由两家县级医院为牵头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两个紧密型医疗集团作为县域医共体。医共体成员单位人财物整合,功能职责整体纳入,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和文化共同体。

(一)姚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以姚安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仁和卫生院、太平卫生院、大龙口卫生院、龙岗卫生院、前场中心卫生院、适中卫生院、大河口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其中龙岗卫生院(精神卫生科),大龙口卫生院(感染性疾病科)作为专科功能定位来建设发展。

(二)姚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以姚安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弥兴中心卫生院、官屯卫生院、光禄中心卫生院、左门卫生院为成员单位。

(三)医共体业务范围

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病管理、医保资金分配管理、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绩效考核。

五、主体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

1.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落实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监督、指导、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的行业管理。

2.指导医共体做好医疗资源整合工作,实行人、财、物、业务、药械、管理的统一。

3.审定县级医院提出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4.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验收、监督和工资拨付跟踪监督工作。

(二)县级医院

1.医共体设理事会、监事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共体工作的统筹管理。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服务整体管理,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人、财、物、业务、药械、管理的“六统一”,享有管理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责、权、利,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和文化共同体。

2.制定乡镇卫生院业务发展计划和绩效考核分配方案。

3.做好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4.加强行风建设及业务人员监管,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

5.提出乡镇卫生院人事建议事项,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招聘。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在县级医院的统一管理下,负责做好辖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综合服务工作。

2.承担对辖区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3.配合县级医院实行人、财、物、业务、药械、管理的“六统一”全面整合,统一管理。

4.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六、主要任务

(一)统一行政管理

县级医院增设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医共体建设工作,并组建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药事服务、财务医保等管理团队,对卫生院的人员、行政、业务、资产、财务、药品、村卫生室等进行全面管理。县级医院将各卫生院作为分院进行管理,加挂分院牌子。各卫生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1-2名,接受县级医院管理,卫生院院长、副院长人选由县级医院考察任命,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二)统一业务管理

  1.县级医院统一对卫生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措施,进一步完善预防保健、医疗急救、中医中药等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基本医疗、防治艾滋病、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完成各项公共卫生任务指标。

2.县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辖区范围内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调配、派驻医疗骨干或专家巡回医疗团队、设备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个性化诊疗服务及带教培训,积极推广适宜技术,负责处理适合在乡镇卫生院诊疗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并落实急性期患者经治疗后从县级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的康复治疗。

3.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护理、感控、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

(三)统一人事管理

1.由县级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流动机制,在现行人事政策条件下,县乡医务人员由县级医院根据医疗卫生任务、岗位职责要求和医技人员特点,在乡镇与乡镇、县乡之间流动,实行动态管理。

2.县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各科室工作实际,选派技术骨干、派驻负责人及专家团队到卫生院开展工作,时限要求至少半年以上,严格按照卫生院的职能定位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任务。

3.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由县财政局全额拨付到县级医院,由县级医院按照医共体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发放。各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职称晋升手续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办理。

(四)统一绩效考核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在乡镇卫生院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1.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绩效考核机制。由县级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分配考核方案,完善内部管理及分配机制,实行全成本核算的绩效工资政策,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卫生院收支结余40%用于计提职工奖励性绩效资金,10%计提职工福利资金,收支结余50%计提事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医共体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才培养及医共体发展利益再分配等资本性支出。资金分配,报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备案。

2.绩效评价与考核运用。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系,建立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采取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对医共体进行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县级公立医院绩效总额、党政班子绩效)、任免和奖惩等挂钩;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医院统一管理下,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考核范围,未完成基本工作目标任务的不纳入绩效考核。

(五)统一药品和设备管理

1.医共体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和使用制度,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医共体为单位,统一用药目录,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统筹开展医共体药事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各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医用耗材,按照县级医院医用耗材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县级医院认真做好各乡镇卫生院现有设备的清查、评估等资产管理工作。不能正常使用的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病床、桌椅等设备,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置;能正常使用的相关设备,产权属于原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的需要进行合理调配的,办理流入流出相关手续,建立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根据各卫生院的业务发展,需要重新配置的医疗和办公等设备,由县级医院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购置,产权归属根据投入资金来源确定。

(六)统一财务管理

医共体牵头医院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具体承担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单独建账,由县级医院审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加强医共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

(七)统一技术培训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专业设置、业务发展、人力资源配置等实际,完善管理机制,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进行具有针对性、操作性、适用性强的专项培训,逐步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1.下派带教。结合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选派县级医院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其他专家等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短期带教,主要带教医院管理、科室管理、医疗技术业务能力、护理操作规范管理等业务。

2.轮转学习。根据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和提升服务能力需要,安排乡镇卫生院相关专业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中短期学习,学习期间空缺的岗位由县级医院选派相应人员到乡镇卫生院顶岗,并进行带学带教。

3.团队帮扶。利用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科室,实行科室带卫生院、科室班子带卫生院班子形式进行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组建一支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短期蹲点开展业务技术综合指导、带教。

(八)统一村卫生室管理

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乡村医生聘用制、养老保险及退出机制。结合村医工作实际,安排村医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进行短期培训学习,完善考核标准,强化健康知识宣传效应。

(九)统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以医共体建设为依托,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率,逐步实现县域集团内部的检验、影像、心电等诊断中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为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七、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谋划准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总结我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本着在重点突破、向纵深推进的改革主向,开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审后印发实施。

第二阶段:先行实施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2月),按照人、财、物全面整合,管理权、人事权、分配权充分放活的原则,开展财务清理、人员调盘、规章制定、管理优化、绩效分配等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评估,建立健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运行的长效机制,在全县范围内逐步推开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审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医共体建设综合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医共体领导班子按照干管权限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二)提高思想认识

医共体建设是深化改革,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的有效抓手,涉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推进过程中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医共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突出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费用控制、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公共卫生职责履行、群众健康改善和社会满意度等核心指标,建立健全医共体建设工作评估标准,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引路,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四)积极宣传引导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入点宣传建设成效,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参与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