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疫苗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药品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发〔2020〕20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姚安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红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家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彭开甫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娅娟 县委编办副主任
尹 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普 聍 县法院副院长
高 健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段 梅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钱爱红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胡刘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美芹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晓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静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必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许爱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用洪 县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家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爱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药品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