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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28570 | 发布时间: 2021/1/13 8:20: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疫苗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药品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发〔2020〕20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姚安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红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家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彭开甫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娅娟  县委编办副主任

尹 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普 聍  县法院副院长

高 健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段 梅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钱爱红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胡刘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美芹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晓英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静忠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必荣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许爱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用洪  县医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家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许爱红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疫苗药品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疫苗药品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药品技术创新、工艺优化、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药品安全形势。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