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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农行转让资产债务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本站 | 访问量:16771 | 发布时间: 2016/9/2 20:53: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县农行转让资产债务清收工作,确保政府资产不流失,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诚信姚安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姚安县农行转让资产债务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李   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 马   桑    县财政局局长

           周学强    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孙光勇    县审计局局长

           李文顺    县司法局局长

           马朝辉    县经信局局长

           李雁鸿    县粮食局局长

           吴廷栋    县供销社主任

           任周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正宽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普  聍    县法院副院长

           张毅平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红武    农行姚安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猛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行抽调,实行统一集中办公。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县农行转让资产债务清收工作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县农行转让资产债务清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筹备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搜集有关工作信息,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按照“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要求摸清清收对象基本情况,起草清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三、有关要求

(一)请涉及抽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单位于2016年8月12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5711911)。

(二)请各单位统筹好抽调人员的工作,并通知抽调人员于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为抽调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负责抽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结束时要将被抽调人员的工作和出勤情况通报被抽调人员单位。

(三)被抽调人员单位不得随意将被抽调人员抽回原单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回原单位工作时,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能回原单位工作。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