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场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州人大代表68号建议和州政协421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建议、提案按时按质办结。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人大代表68号建议和州政协421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68号《关于牟定县紫甸河河水污染防治的建议》和州政协421号《关于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强紫甸河保护与治理的提案》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姚安县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鑫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马 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胡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周银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忠林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梁朝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自忠 县应急局局长
骆 宁 县林草局局长
杨永超 前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刘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县水务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办理工作思路
结合姚安县实际,重点实施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张贴广告、发放倡议书、设立警示牌、宣传栏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的意识。二是持续抓好河长制工作。认真落实紫甸河河长制相关工作,树立河长制公示牌,确定州、县、村三级河长,聘请了各河段河道巡查保洁承包人员,负责各河道日常保洁工作,进一步抓实紫甸河域生态环境改善。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国家、省、州、县各级对河道保护投入资金有限,部分河道污染防治有困难,下步工作中,积极向上级汇报对接,争取部分资金投入修建污染防治设施,进一步提高河流管护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办理提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认真做好紫甸河河道污染整治工作,力争早落实、早答复,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答复现象。县水务局将办理情况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四室。
(二)做好协同配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各自部门工作责任,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积极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三)坚持开门办理。要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解决问题,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确保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此次办理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