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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0742 | 发布时间: 2020/6/24 16:56:21

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议案按时按质办结。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马英等12名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议案》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姚安县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剑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红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马  桑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胡  进  县财政局局长

周银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忠林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局长

杨春兵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赋  县水务局局长

秦  雯  姚安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刘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目标任务

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0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人民医院自筹。项目建设地点为姚安县人民医院现址。项目总建筑面积3129.20平方米,占地面积761平方米,设置床位30张。其中:一层建筑面积761平方米,为发热、呼吸道、胃肠道门诊和辅助科室用房;二层建筑面积761平方米,为胃肠道、消化道病房和配套功能用房;三层建筑面积761平方米,为重症监护(ICU)病房2间和负压病房2间以及配套功能用房;四层建筑面积761平方米,为痰结核菌实验室和PCR实验室;屋顶层建筑面积85.2平方米,为楼梯间和电梯机。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7月15日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工程主体施工,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项目装修,3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实施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完成前期的可研报告、环评报告、立项审批及招投标等工作。(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姚安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完成项目地下部分工程施工建设。7月15日开工建设,7月15日—9月15日前完成基础部份建设。(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姚安县人民医院)

2.完成主体工程建设。9月16日—12月30日主体竣工。(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姚安县人民医院)

3.完成工程装修建设。2021年1月—3月20日完成病房装修。(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姚安县人民医院)

(三)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3月30日前,项目建设完成后,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四)设备安装阶段。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设备安装,投入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卫生健康局作为议案办理工作的主责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日程计划,严格按照目标任务抓落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姚安供电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做好项目施工保障工作。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县卫生健康局务必将姚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议案办理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该议案办理群众满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六项”管理制度,按照工作时限,排出工程进度表,绘制路线图,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抓好落实,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克期完工。

(二)强化督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每月、每季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反馈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