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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9845 | 发布时间: 2020/6/17 9:10: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0年5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普正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法律人才资源配置,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

合理布局乡镇法律服务机构,调整优化法律服务所设置,储备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服务执业资格,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现有法律专业群体优势,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统一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纪律,深入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公证人员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公共法律服务条件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化,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的“四统一”标准,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完善和规范平台运行管理,制定服务目录,细化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三、强化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加强村、社区普法阵地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功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认真负责地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运用专业特长为公共法律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5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彭海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加大养老政策的宣传力度,转变养老传统观念,使老年人能够科学多样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积极引导各类养老机构对机构概况、内部环境、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等实行公开宣传,营造养老良好氛围。

二、夯实发展基础,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科学制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完善养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大健康产业,创建适合我县的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开展“养老、医疗、养生、休闲”等多种模式,推进医疗、旅游、养生等产业与养老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目标。

三、完善政策保障,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要盘活县级及乡镇敬老院资产,引入市场机制,做好养老服务业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各种养老服务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我县养老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尊老爱老敬老的人才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良的服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支合格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0年5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绍佳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抢抓机遇,加大增减挂钩工作的推进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开展增减挂钩工作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大力宣传省、州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惠农惠民政策,形成全社会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要抢抓“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土地指标可在省域内流转使用”的战略机遇,统筹谋划、科学管理,强力推进增减挂钩各项工作,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节余更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科学谋划,把增减挂钩与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科学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州规划盘子,为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业农村发展和财政增收提供坚强保障,助推我县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水库移民后补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搬迁、公路建设拆迁等各项资金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逐步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

三、统筹协调,加强增减挂钩项目的推进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参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负责好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强力推进新区建设、旧区拆除、复垦复绿等各项工作。参建各方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人力、物力、机械的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建成区的增值增效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建成区的管理,改变新区村容村貌“脏、乱、差”现象,做到建得成、管得好、能发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旧区复垦后的耕地要及时移交,加强管护和耕种利用,结合当地产业规划,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实现复垦土地的增值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