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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1149 | 发布时间: 2020/4/27 11:02:5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我县山区半山区面积较大,地质环境脆弱,加之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导致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已成为全州地质灾害多发区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的19个村委会,受威胁农户233户累计达到1990人,其中,威胁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的紧迫性、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政班子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继续实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乡镇包干负责制度,具体挂点联系情况如下:

栋川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县交通运输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马驰。

光禄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县气象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盛永昆。

前场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县住建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杨春兵。

弥兴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县地震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武锴。

太平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由县教育体育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王建华。

官屯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由县自然资源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周银兵。

大河口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由县水务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刘赋。

适中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由县应急管理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李自忠。

左门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包干负责督促检查,责任人李忠林。

各包干单位在汛期(6—10月)要对所包干联系的乡镇各隐患点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姚安县XX(单位)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附后),于每月30日前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各乡镇要在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住建部门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的排查、监测和险情的处置工作;水务部门要做好病险水利设施排查和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工作;教育体育部门要做好中、小学校校区和周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以及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周边的地质灾害排查和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县供电公司要对适中香树电站引水渠引发的月明香树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日常监测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防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得到及时处置。

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争取上级更多的支持,逐步对威胁学校等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有条件的进行搬迁避让,暂时没有条件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因地制宜,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疏通排水,削坡减载、砌挡加固、植树种草等简易治理,改善环境,降低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程度,对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汛期做好“工棚躲避、帐篷转移、投亲靠友”等提前避让工作,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姚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做好防范。自然资源部门要在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建设管理中严格把关,对于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项目,在没有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情况下,一律不得审批。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认真实施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而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各级各部门不得同意审批,自然资源部门一律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以及《采矿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年检手续。

五、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不同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等媒体,广泛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做好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姚安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姚安县XX(单位)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

          3.姚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意见书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姚安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全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州人民政府发布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特编制本方案。

一、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9年降雨量正常偏少,降雨相对集中,全年共发生6次地质灾害险情,经过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及地质灾害专家应急调查鉴定,弥兴镇小苴村委会武家和官屯镇葡萄村委会山药箐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进行监测。历年以来突出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主要有:

(一)适中乡月明村委会香树崩塌

2017年10月,由香树村民发现,香树村上方陡坡上,坡面集中成群或零星分散的危石上百块,总体积约200m3,分布面积约10000m2,单个危石规模差异较大,一般危石直径0.3~2.0m不等,最大危石直径近4m。目前坡面上仍可见少量危石滚落被树木拦挡。在降雨及震动影响下坡面危石可能沿坡面滚落,对坡下33户村民155人、480万元固定资产及公路和来往行人车辆构成直接危胁,险情重大,经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0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

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隐患点位于太平镇政府所在地,2015年经四川地质调查院详查时发现,小河子沟谷上游物源丰富,如遇强降雨对下游及周边36户住户147人、612万固定资产形成严重威胁,险情重大,经四川地质调查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0年仍是监测重点。

(三)前场镇新民村委会新村滑坡

2014年8月2日9点50分,受连续性降雨等原因影响,姚安县前场镇新民村委会新村一、二组驻地东侧斜坡产生滑坡,滑坡滑动后致使滑坡后缘的村内水泥路被毁(被毁长度7m),局部路面已悬空,滑坡后壁紧邻李洪生、李发兴、李正民户房屋,情况危急。前场镇新民村委会新村滑坡,对新村一、二组25户村民123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潜在威胁和危害,险情重大,经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专家鉴定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2020年仍是监测重点。

二、2020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范围

目前,我县境内现有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1个,受威胁农户233户1990人。其中,人口较多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然15个。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的对象和范围是:

(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5个:

1.栋川镇龙岗村委会龙岗粮所后山崩塌;

2.栋川镇仁和村委会老葛冲滑坡;

3.光禄镇旧城村委会新村组滑坡;

4.光禄镇梯子村委会土窝铺上、下二个村民小组滑坡;

5.前场镇新民村委会新村二组滑坡;

6.太平镇太平村委会小河子泥石流;

7.官屯镇官屯村委会后冲村民小组滑坡;

8.官屯镇黄泥塘村委会半坡滑坡;

9.官屯镇三角村委会上村一、二组滑坡;

10.官屯镇葡萄村委会山药箐滑坡;

11.大河口乡大白者乐村委会桃子箐村民小组滑坡;

12.大河口乡大栎树村委会官庄滑坡

13.适中乡月明村委会香树村民小组崩塌;

14.适中乡菖河村委会马鞍山组滑坡;

15.左门乡地索村委会米白么滑坡。

(二)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1.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2.通村公路建设可能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三、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到11月15日。如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长重点防范期,另行通知。

四、2020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是要继续实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三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

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个别不适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监测人员,要按《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二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组织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能够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一旦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姚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姚安县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姚安县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姚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进行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汛中核查、汛后复查。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检查,重点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领导挂点联系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层层举办培训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基本知识和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作用;三是要做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当地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周围群众能迅速且有序地转移避险,减少人员伤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监测人员的培训、地质灾害隐患点干部群众宣传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培训率要达到100%,每年的培训工作要在汛期前完成。

(五)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所必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大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