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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专题询问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3039 | 发布时间: 2019/10/14 15:32: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情况专题询问〉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情况专题询问的意见

(2019年9月3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结合专题询问工作的要求,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规划,形成合力谋发展

要高度重视,按照有机农业建设标准和建设规范,立足姚安农业发展现状和前景,科学编制有机农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有机农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分步实施情况等进行科学的规划布局,引领有机农业发展。规划中要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详实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有机衔接、“多规合一”。总体规划要与休闲观光农业之乡的打造充分融合,通过有机农业的发展来实现我县打造休闲观光农业之乡工作全面提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进有机农业示范县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培产业挖潜力,适度规模化发展

要立足我县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精心打造一批有机农产品品牌。在软籽石榴、山药、食用玫瑰、优质肉牛、优质蔬菜等优势产业中,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业主、合作社、企业发展有机产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做大规模,做强品牌,走精品发展的道路,打造姚安有机农业的特色品牌,在有机农业的发展上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继续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从绿色农产品中挖潜,筛选出具有向有机化方向发展的产品进行重点扶持,加速有机农产品的孵化速度,为发展有机农业奠定坚实的基础。要从发展规模大户,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化;发展农民合作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合作化;培育新型农民,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职业化;健全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产业培植力度,为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夯实基础。

三、完善政策,配套扶持助力发展

要不断完善细化有机农产品设施设备补助、有机投入品补助、有机认证补助、有机转换期补助等机制。县财政要在稳定增加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产业规划,设立有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有机产品认证、有机农业投入品等补助。加大有机农业发展用地、用水、项目和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涉农政策优惠和项目要向有机农业产业区域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化金融信贷服务,把有机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扶持的重点,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保障要素,解决“瓶颈”促发展

要围绕规划区范围的用地、用水、用电和道路等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有机农业产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国有农用设施等有效监管和运行机制。要加强有机农产品品种培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监管,创建品牌,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要立足本土培育,积极引进有机农业发展的科技人才,解决有机农业发展的技术难题。要加大生物农药、有机肥、可降解地膜等农业环保技术的推广使用力度,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有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产地环境。

五、农工结合、农旅结合,推动“三产融合”发展

要坚持以工业理念发展有机农业,加快构建有机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有机农业与产品加工、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要加快推进仁草公路水果产业带、南永公路有机蔬菜产业带、光禄旅游专线花卉产业带建设,在做“精”有机农业、做“强”加工业、做“特”第三产业上下功夫,在农工、农旅、农商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上做文章,让先进要素、技术创新在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紧密交融、互相促进,推动我县三产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