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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0865 | 发布时间: 2019/4/5 10:19:59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3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余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

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制作宣传册,加强对社会保险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针对部分私营企业规避参保、选择性参保以及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等问题,要在加强执法,严肃查处的基础上,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要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主动性,同时积极鼓励个体工商户、农民工群体、自由职业者等主动参保,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参保、参保光荣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核尽核、应收尽收,力争将更多的职工和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尤其是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要建立严明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并实现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常态化。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征缴、监管各部门之间信息适时共享,确保养老金按时拨付和发放。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节余和收益情况。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审计、财政、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约束,规避可能发生的社保基金风险。

三、加大统筹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需要社保、财政、银行、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要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做到数据共享、信息共通,让群众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政策执行偏差。

四、增强队伍素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要结合实际,按时段、按任务采取分期、分批培训的方式,对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努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调动社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社保经办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9年3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普永进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持续宣传发动,增强宣传效果

要积极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对象和界限范围,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的斗争成果,通过宣传引导,让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我县坚定不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进而激发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参与热情,树立必胜信心。要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二、精准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准确研判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惩处力度,既要严打狠打,还要精准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扫黑、除恶、治乱、强基同步推进,坚决扫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三、提高办案质效,扩大扫黑除恶战果

要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力度,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摸排、移送、核查机制,切实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批捕率和起诉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积极发挥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深挖彻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要建立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大标本兼治力度,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信息纳入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