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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光禄高氏土司衙署、栋川大石淜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8067 | 发布时间: 2019/1/8 11:53: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护好我县宝贵的文物资源,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划定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光禄高氏土司衙署、栋川大石淜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光禄高氏土司衙署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东至姚安路军民总管府点将台、高雪君祠向东延伸至前照壁;南至姚安路军民总管府仪门外墙壁;西至姚安路军民总管府思補堂(二重堂)后墙外墙壁;北至高雪君祠北厢房外墙壁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自保护范围点将台向外延伸6米,南自保护范围仪门向外延伸1米,西自保护范围思補堂(二重堂)向外延伸2米,北自保护范围高雪君祠北厢房向外延伸0.7米。

二、栋川大石淜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东闸口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至本址挡墙外壁0.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一致。

(二)西闸口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至本址挡墙外壁0.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一致。

在保护范围内严禁兴建设施等损害文物的行为。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兴建设施等项目,必须经过县、州、省文化文物主管部门逐级审批。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