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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4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7601 | 发布时间: 2018/12/10 18:04:3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11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张之辅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片面认识。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将低保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提高群众知晓率,消除对低保政策的认识偏差。同时,积极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各种骗保、赖保行为,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为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

要严格审批程序,重点抓好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环节,真正实现 “阳光低保”。要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保障对象,要加强与就业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及其变化情况,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纳入低保管理体系,对已脱贫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资金真正用在困难群众身上。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把好“界定关”“公示关”“程序关”和“发放关”,积极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处理好低保和脱贫的关系,积极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脱贫标准的衔接、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和动态衔接,确保实现“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不让小康路上任何一个困难群众掉队”的兜底保障目标。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要协调充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优化年龄结构,提高信息化水平。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人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11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普永进代表县人民政府作《关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宣传力度。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县的重大意义,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要强化各级干部法治意识,建立终身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等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各专项组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把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以法治创建为抓手,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依法治县工作,把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综治基层基础。    

要科学研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矛盾纠纷调解任务等个别不符合定量考核的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使之与基层工作实际相吻合。要结合工作实际,注重考核量化指标,切实精简文字痕迹材料。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基层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筑牢综治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要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不留死角,把群众发动起来,主动提供线索,整治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满意度。要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强化对重要部位和敏感场所巡控、安检查控、视频巡控,确保处置力量快速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各类警情。要加强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夜间、人员密集场所、案件易发多发的时段、区域,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盘查、检查力度,震慑犯罪。要进一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治安、刑事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破案率,形成强大震慑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要妥善解决精神病人收治的医疗费用和失地农民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青少年法制和思想品德教育,探索建立家庭、社会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有效沟通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逐渐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8年11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听取了县卫计局局长杨毓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中医药普及宣传,营造中医药发展氛围。

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要制作中医药保健知识宣传册、宣传单、倡议书以及科普宣传周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医药知识和相关政策。继续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把中医经典、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内容传播到群众中。适时组织群众开展拔罐、推拿、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免费体验活动,使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入人心、惠及百姓。组织名医、专家,就群众关心的中医药保健、慢性病防治等内容,举办系列健康知识讲座。营造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

要研究出台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机制,吸引中医药人才特别是高校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从事中医药服务工作,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人才结构。加快基层中医药技术人才的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要重视和加强有创新能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通过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以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为联盟单位的覆盖全县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充分发挥县中医院的龙头作用,牢牢把握上级名院名医结对帮扶的机遇,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开展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一批重点中医名科。对乡镇卫生院,分期分批建设标准化的中医馆,增添相应中医理疗设施设备,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水平。要加快对中医药特色护理技术项目、特色服务的研究和整理,形成技术规范,加以传承和推广应用,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对中医药的多元化需求。

四、全面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要科学合理制定中药材种养殖区域规划,积极向上争取中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整合各方面资源,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推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保健、休闲旅游、科技创新等工作深度融合,将中医药产业发展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

以上意见,县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