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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奖励2016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5112 | 发布时间: 2017/3/11 17:22:13


姚安县人民政府文件


姚政发〔20174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

奖励2016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2016年,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在建设平安姚安、法治姚安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怕流血牺牲,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高从荣等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各自的岗位上奋发进取、努力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再立新功。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敢于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附件:2016年度受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739       

 

附件

2016年度受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高从荣  栋川镇马草地村高四组村民

杨绍兵  栋川镇地角村委会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