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意见》确定事项,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大事,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吃水问题,多年以来,姚安县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姚安县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483处,其中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460处(水库取水工程10处,山泉窖池工程376处,机井工程34处,窖池兼机井工程40处),解决了6镇3乡65个村(居)委会17.41万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6%,集中供水率达95.4%,水费收缴率达95%以上。但是,全县农村供水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程投入不足,工程建设标准低,工程存在明显短板;二是维修养护资金不足,难以保证工程正常运行;三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尚未全面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还没有健全完善;四是没有建立合理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定价不规范,水价偏低;五是供水水质与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还有差距;六是农户参与意识不浓、节水意识淡薄、缴费意识不强。水价是调节水供求关系、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最有力的经济杠杆,建立健全合理农村水价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是解决农村供水工程管养问题的根本举措。姚安县是欠发达的农业县,保障基本民生的任务艰巨,这些问题亟需在制度层面予以解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水农〔2019〕21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农〔2019〕24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办水农〔2020〕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4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和《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姚安县实际,通过制定《意见》,加快全县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改革,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安全、有效、良性运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显得尤为必要。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基本情况
结合姚安县实际,县水务局起草的《意见》经过局班子会议几次修改完善,形成《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6月12日,县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征求《意见》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对征求到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梳理吸纳。2020年6月19日县水务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分别到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专题汇报,听取了州级发改、水务部门的指导性意见或建议。6月中旬至11月下旬在全县开展了221处典型性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成本测算工作,并对9个乡(镇)、8个村委会、5个村民小组进行了调研,面对面征求乡(镇)领导、水务服务中心干部、村(居)委会干部、村民小组干部、部分村民代表的意见或建议,县水务局根据调研征求的意见或建议进行了修改。2021年1月13日县水务局又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到州发展改革委进行专题汇报,再次听取州发展改革委指导性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8日县水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修订稿)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函,征求9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水务服务中心、77个村(居)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同时4月13日通过了2021年县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再次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意见》(上报稿)。4月30日、5月11日云南省八谦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经过合法性审查分别提出了《意见》的法制审查意见,县水务局对征求到的意见或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意见》常务会议送审稿。《意见》于2021年5月12日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二是明确了基本原则。三是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和范围。四是明确了改革重点,其内容包括:提高群众对水是商品的认知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精准计量设备;加强调查核实和供水成本核算的动态管理;制定农村水价政策制度(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定价程序、推行分类定价、因地制宜计价收费、健全定价长效机制、合理确定水价);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改革、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规范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常态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激励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和落实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长效机制(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五是明确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原文: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