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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4137 | 发布时间: 2020/4/10 11:46:23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姚安县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姚安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老年人民生建设,突出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社会福利和困难救助等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积极拓展老龄优待项目和范围,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明确到2020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围绕老年健康需求,突出健康保障提升。将老年专业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姚安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积极开设老年病科,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老年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服务。探索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切实解决异地养老人员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到202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不少于35%,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力争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三)围绕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建立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养老服务商为主体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扶持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发展。认真落实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科学布局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等养老设施。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升级,到2022年,力争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养老基地和智能养老产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力争使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得到至少1次专业培训;指导养老服务行业逐步建立相对合理的薪酬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社区社会化专职管理人员待遇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确定。

(四)围绕老年宜居需求,突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防范邪教、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宣传活动,增强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推进老年人紧急求助制度建设。弘扬孝老敬老社会风尚。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及“老年温馨家庭”创建和“敬老月”系列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到2020年,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五)围绕经济新增点,突出老龄产业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姚安县宜居宜养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生物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强化老年消费市场的监管。

(六)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老年文体教发展。加快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建设文化养老平台,增加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推动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会,加强老年体育健身和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鼓励发展各级各行业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20年,建有老年学校乡镇比例达到5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0%以上;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到2020年,100%的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城乡社区普遍建有老年人健身站点和体育团队。

(七)围绕老有所为目标,突出老年人社会参与。明确要注重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发挥老年社会组织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到2020年,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老年人入会率达到50%以上;探索建立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八)围绕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法治老龄建设。加快推进老龄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站点和便民窗口建设,鼓励开通老年人法律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法律援助便利措施,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重点做好农村和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确保老龄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二)将老龄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

(四)加强督查,县级牵头责任单位要适时指导、督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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