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你反映的问题经经弥兴镇调查处理,回复情况如下:
弥兴镇滇中引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滇中引水工程征地数据库柳家村1#进场路占用林地面积22.00亩、渣场占用林地面积93.80亩,测算补偿资金共计856920.00元,经前后两次调解,干海组座家户与搬迁户在补偿资金分配方案上还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兑付,不存在小组长高立明同志截留资金的情况。
县人民政府将督促弥兴镇将继续与干海组座家户、搬迁户(小组长、村民代表)进行协商,待协议和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后,及时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