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华:
你反映的问题经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领取救助金的问题。郭丽华户因病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领取农村低保2人(郭丽华、刘从兵),刘从兵于2014年第二季度死亡停发低保;2014年4月至今郭丽华一人领取低保。你反映的“村里均以我外出务工有收入为由,不给予低保等扶助”不属实。
2.入户核实情况。郭丽华户住房为二层砖混,建盖时间近10年,房屋稳固;婆婆近月因病住院,现经治疗已能自己行走,无残疾证,但因年纪大身体多病,需人照料,你反映的“婆婆瘫痪在床”不属实。
3.处理情况。经县、镇、村三级入户调查及走访,鉴于郭丽华婆婆年纪大需人照顾,家庭整体收入不高,按照低保评定标准及相关政策,因郭丽华目前在昆明务工有稳定收入、长子刘辉具有劳动能力,拟停发郭丽华本人低保,新增婆婆刘长英、次子刘航2人低保,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并将郭丽华户纳入低保动态监测管理,如今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