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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扶贫申请2018/9/3 13:35:50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叫郭丽华,女,汉族,1975年10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532325197510100564,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委会刘下组66号,联系电话:18314486117。 我现在是家庭户主,现家里有4人,我婆婆83岁(瘫痪在床),我43岁(外出务工),大儿子19岁(初中辍学打工),小儿子12岁(接受义务教育)。我丈夫于5年前因癌症去世,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欠下不少外债,大儿子不得不辍学外出打工。丈夫去世后,为维持家里的生活,我不得不外出打工,赚取微薄的收入抚养婆婆和小儿子,一点点偿还外债。继丈夫癌症去世后,我婆婆因脑梗瘫痪在床,我只得在距离家不远的昆明打工,时常需要回来照看婆婆。我本人文化水平低,只能做家政保姆类工作,换取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大儿子也只有初中学历,只能做苦工维持自己的生存。 我多次向村里申请扶贫,申请低保等帮助, 村里均以我外出务工有收入为由,不给予低保等扶助,导致我整个家庭越来越困难。我本人在外务工确实有收入,但由于文化有限,收入很低,并且还要抚养婆婆、小儿子等各种支出,加上婆婆需要照料以及治疗等费用,我根本支撑不住。恳请政府给予帮助! 申请人:郭丽华 日期: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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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7/15 11:52:28

    郭丽华: 你反映的问题经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领取救助金的问题。郭丽华户因病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领取农村低保2人(郭丽华、刘从兵),刘从兵于2014年第二季度死亡停发低保;2014年4月至今郭丽华一人领取低保。你反映的“村里均以我外出务工有收入为由,不给予低保等扶助”不属实。 2.入户核实情况。郭丽华户住房为二层砖混,建盖时间近10年,房屋稳固;婆婆近月因病住院,现经治疗已能自己行走,无残疾证,但因年纪大身体多病,需人照料,你反映的“婆婆瘫痪在床”不属实。 3.处理情况。经县、镇、村三级入户调查及走访,鉴于郭丽华婆婆年纪大需人照顾,家庭整体收入不高,按照低保评定标准及相关政策,因郭丽华目前在昆明务工有稳定收入、长子刘辉具有劳动能力,拟停发郭丽华本人低保,新增婆婆刘长英、次子刘航2人低保,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并将郭丽华户纳入低保动态监测管理,如今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