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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20/9/17 22:54:25情况反映本人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5月10日在楚雄州320国道以小河口连接线上施工砌路沿石流水石铺贴人行道上小块,当时跟包工头讲好是300元每天,工程结束就付清工钱,到现在也没有要着,打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望各级领导给于帮助为谢!包工头姓名:杨春华、电话号码:18760801081、家庭住址:姚安县适中乡、适中村委会


    回复时间回复内容
    2020/9/28 14:56:56

    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留言人周某务工地点在楚雄小河口连接线,不在姚安县辖区内,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建议周某向项目建设公司或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反映解决问题。

    回复单位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