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再次安排栋川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委会黄下组村民朱某芳(黄某母亲)于2020年8月3日到村委会反映邻居朱某和拆建院墙侵占其滴水地,要求村委会按原生产队卖契进行调解。接访后大龙口村委会主任、土地管理员于2020年8月4日早到事发地现场进行调处,经实地调查并遵照历史依据做出如下处理意见:1、现朱某芳南边小房西边山墙外朱某和拆建院墙必须留出1.0米作为两户的排水巷道后另立墙体。2、朱某芳大房子山墙处按原生产队卖契字据执行,经村、组两级现场调处,矛盾纠纷已平息。
2020年8月13日朱某芳(黄某母亲)户与朱某和户又发生争议,再次到村委会反映要求村委会进行再次调处,接访后村委会主任、林管员又于2020年8月13日到双方争议现场进行调处,经做双方思想工作后再次做出如下调处意见:1、由于现朱某和建院墙前虽然留出1.0米巷道,为方便朱某和户管理,将巷道内1.0米墙体砌拢朱某芳户小房山墙,若朱某芳户拆除新建,朱某和户自行拆除巷道内与朱某芳户小房相连墙体,一切费用由朱某和户自行负责。
以上处理调解过程有记录、有照片,村委会相关人员已到场调处2次。对朱某芳(黄某母亲)户与朱某和户发生土地纠纷争议问题,栋川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栋川镇国土资源分局正在进行核实、调查、处理。因为该土地滴水地矛盾纠纷是历史遗留问题,调查核实需要有时间过程,待调查核实清楚后按规定进行处理。另外,根据黄某户的家庭经济情况,黄某户要对自己的危险住房及时进行加固处理或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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