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再次安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河口乡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当事人熊某于2020年4月3日入职湖北诺必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云南出大高速公路复线陈家村隧道项目从事测量工作,于2020年6月15日离职,湖北诺必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差欠熊某工资情况属实,但由于熊某本人未与湖北诺必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及薪酬合同,导致差欠工资数额与熊某留言反映情况有差距,且熊某从事测量工作,属于技术人员,不属于农民工工资范畴,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