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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人人能够平等2020/8/19 16:09:01情况反映本人于几天前骑电动车从姚安方向往大河口方向的途中被一个飞快行驶的小车反光镜挂到手袖摔倒,当时在那个路段没有监控,小车挂到我之后飞奔就跑了,后来我就打电话报警,大河口查到以后就打来电话跟我说不严重么算了,说是他们派出所认识的好玩的人,当时我确实也只是轻微的擦伤了左手跟左脚,但是他说是他们派出所好玩呢认识的人叫我算了,事情不严重么最起码要有一个道歉怎么说算了,老百姓的命就不是命,难道死了也没有人管,一句话就算了,太黑暗了,事故又在没有监控的地方我一个人全身长嘴也说不清楚,毕竟是派出所好玩的我们老百姓惹不起,交警队太拽了,我告到哪里人家都要压下来,当时他打电话说的时候我也没有录音,所以自己就吃了哑巴亏,希望能够有个人能站出来为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做点实话,不要官官相护,像我们这种老百姓又没有关系,遇到事情就是吃哑巴亏,什么都是人家说了算


    回复时间回复内容
    2020/8/27 10:28:08

    接到你所反映问题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县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0年8月14日8时29分,县公安局大河口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候某报警称7时五十分左右,在大河口万清泉往大栎树方向四公里路段,其妻子骑电动车被一辆轿车撞到,轻微擦伤,肇事车辆已离开现场,请求处理。接到指令后,大河口派出所立即对辖区监控及官屯镇连厂卡口进行筛查,确定肇事者为吴某。经民警对吴某进行调查,吴某承认在经过大河口公路秕拉桥处时确实遇到一个骑电动车的妇女,但没有感觉到撞人的情况,通过民警对吴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未发现任何刮痕。民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大河口派出所调查处理时,双方就是否撞到人存在分歧,经请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双方将车辆拉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随后,候某打电话到大河口派出所表示此事不用处理,侯某及家人也不再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回复单位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