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你所反映问题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太平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太平镇陈家村委会蚂蝗箐人工菌大棚种植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50万元为省委组织部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20万元为太平镇人民政府整合项目资金,该项目于2019年9月18日以邀标形式对外发布公告,并严格比照项目招投标程序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邀标,最终姚安县太平陈家村委会人工菌种植大棚项目工程(二标段)由云南晟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9年10月10日工程中标人立即组织人员进驻工地,展开了紧张的施工,由太平镇项目办全程进行质量把控,经过近2个月的施工,于2019年12月8日全部竣工;2019年12月11日组织太平镇相关站所负责人参与镇级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结束后由李某与陈家村委会签订人工菌种植大棚租赁协议,协议期限为5年,第一年的租金为5万元(已付清),以后每年为6万元,合同签订后大棚承租人计划今年2月份即春节过后种植人工菌,但受全国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人工菌种植全面停工至今未能恢复生产,疫情严重影响人工菌市场价格和销量,种植人通过市场分析后暂停开展种植活动。李某平时居住在南华,疏于对大棚的日常管理维护,加之蚂蝗箐人工菌种植大棚地处蚂蝗箐小组村口,地势为狭长型深箐,属于风口地带,常年伴有大风,导致对迎上下风口的大棚遮阳网造成自然损坏,因目前项目还在质保期,太平镇已与项目施工方联系,要求尽快进行修复,同时责成李某尽快将大棚投入使用,及早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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