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经核实,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已安排县民政局作出如下处理:1.已核实罗园残疾情况,于2011年1月将其纳入低保保障人口,并自2016年开始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40元/月、生活补贴50元/月)。2.已于2019年7月将全部家庭成员4人纳入低保保障人口,低保保障类别为C类,低保金标准为180人/月。请你配合好县民政局开展后续救助,如病情恶化可按程序向村委会申请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