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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6/1/30 10:39: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有关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

办公地址:云南省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府前街91号

联系电话:0878-6015619

传真号码:0878-6015618

电子邮箱地址:yamzjzcj@163.com

邮编:675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姚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解读0条、公示公告0条、部门文件0条、人大建议0条、政协提案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1条、工作动态新闻0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发展规划信息0条。共向县图书馆、档案馆提供应公开部门文件0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规范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有序、办理规范,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立足民族宗教工作核心职责,系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明确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及责任主体,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公示公告、财政信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7大类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清晰、责任到人。针对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文件、工作部署等信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梳理、谁负责”原则,在信息生成之初即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确保信息分类精准、规范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建议提案、通知公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政策法规等内容,紧扣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多渠道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持续优化平台建设、规范运营管理,提升信息公开便捷性与精准度。以县政府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线上平台,优化板块布局,设置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专项栏目,完善检索、多终端适配功能,明确信息更新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筑牢核心信息查询阵地。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内容准确合规。此外,指定专人负责各平台日常更新、维护与运营工作,定期排查平台运行问题,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保障各公开平台稳定畅通、规范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构建“制度保障、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能力提升”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同时,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此外,畅通监督投诉渠道,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意见箱等方式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处理相关诉求,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部分内容表述偏常规,特色做法、鲜活案例提炼不足,工作成效表述贴合群众感受不够。部分板块衔接不够紧凑,少量内容交叉提及,核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呈现的集中性、醒目性有待提升。专业表述通俗化转化不足,精准化解读和传播覆盖面有待扩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精简常规表述,增加具象化、通俗化内容,严把文稿审核关,优化内容表述。重构报告框架,整合交叉内容,优化板块衔接,集中呈现核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提升逻辑与可读性。拓宽意见收集渠道,建立健全意见梳理、审核、反馈机制,明确时限和责任,将合理意见吸纳到后续工作中,形成闭环管理。合理安排兼职人员工作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学习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发布各环节均严格依规推进,全程规范有序,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报告相关数据均核实确认,真实准确、有据可依。无其他需特殊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