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姚安县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姚安县林业草原信息,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具体抓落实,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局办公室作为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共配备工作人员3名,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局属各股室、站所统一将待公开的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后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发布,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
(三)丰富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0年,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1条,公开目录1条,文件18条,建议提案回复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公示公告16条,部门动态信息3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及行政执法信息2条。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更新完善了《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发布《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力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情况。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正常。2020年县林业和草原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和规范,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梳理,不断充实主动公开内容。
二是由于工作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技术操作不规范,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