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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 | 发布时间: 2023/5/25 16:26:37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县属各相关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级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8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校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直达资金153.69万元。其中:54.71万元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5生活补助”预算支出科目;98.98万元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5生活补助”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此次下达资金首先必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补助标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四、城乡义务教育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本次下达资金属于对应中央安排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是否中央直达资金的地方对应安排”为“是”。各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五、请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楚政发〔2020〕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文件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资金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

资金下达情况表

序号

学校

姚财教〔2023〕77号已经下达

本次下达资金(元)

合计

中央直达资金

州级资金

合计

小学

中学

全县合计

2524900

2195600

329300

1536900

547100

989800

1

思源实验学校

21681

18883

2798

12761

12761

2

栋川中心小学

44319

38562

5757

26509

26509

3

光禄中心小学

49168

42754

6414

29623

29623

4

前场中心小学

172967

150406

22561

104215

104215

5

弥兴中心小学

128086

111379

16707

77147

77147

6

官屯中心小学

125565

109187

16378

75655

75655

7

太平中心小学

136659

118834

17825

82339

82339

8

大河口中心小学

120270

104582

15688

72464

72464

9

适中中心小学

46142

40123

6019

27800

27800

10

左门中心小学

64043

55690

8353

38587

38587

11

姚安县第一中学

184738

160640

24098

113140

113140

12

大成中学

426633

370982

55651

261393

261393

13

龙岗中学

180105

156611

23494

110302

110302

14

仁和中学

136545

118733

17812

83625

83625

15

大龙口中学

112141

97512

14629

68678

68678

16

光禄中学

198021

172190

25831

121275

121275

17

前场中学

164349

142910

21439

100652

100652

18

弥兴中学

172999

150432

22567

105950

105950

19

左门中学

40469

35190

5279

24785

24785

单位负责人:罗成功

填报人:龚丽芬 吴世崇

附件2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直达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李 婕

主管部门

姚安县教育局

实施单位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3.6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3.69万元

其他资金

项目年度目标

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人)

2381

小学四类学生

1364

寄宿制学生中的非四类学生

1017

初中阶段应补助人数(人)

3202

初中阶段四类学生

651

初中阶段寄宿制学生中的非四类学生

2551

质量指标

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小学人均补助标准(寄宿生)

1000元/生˙年

成本指标

初中人均补助标准(寄宿生)

1250元元/生˙年

成本指标

小学人均补助标准(非寄宿生)

500元元/生˙年

成本指标

初中人均补助标准(非寄宿生)

625元元/生˙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学生满意度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

家长满意度

≧95%

单位负责人:罗成功

填报人:龚丽芬 吴世崇